摘要:婶婶用自行车带着春儿去县城,路上,婶婶对春儿说:“其实你妈早就想给你买运动衣了。妈妈突然对春儿说:“今天是九月十五,县城的城隍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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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倾城:第二十二天

有一个故事,我依稀记得我读过——当然也可能是我杜撰出来的。

一个人,突发奇想,决定要“闭嘴一天”。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多少话要说,工作岗位上,家里,嘴唇都破了还说得词不达意呢。

早上,他无声无息地弄早饭,正发愁如何喊小孩起床,闹钟响了。刚送小孩出门,扭头发现红领巾落家里了,硬忍下大吼,追出去默默给小孩戴上。小孩懂事地说:“爸爸,我今天晚上睡觉前就把红领巾放在衣服上,就不会忘了。”奇了呀,以前的剧情明明是他跳脚斥责,孩子一边辩解一边哭。他眉开眼笑,紧紧抱孩子一下,一大一小两个身体的依赖,让人心中柔软。

路遇熟人,一路跟他抱怨家长里短,要从前,他早不由分说打断对方:“你这件事就做错了……你媳妇真是极品……”但今天,他只是静静听,不时点点头。到了要分手的路口,熟人说:“真谢谢你呀,跟你讲完我心里痛快多了。”什么?根本不需要他插嘴。

公司里,直属领导给他安排一堆活,烦心费心还劳而无功。他一冲动,差点直接拍桌子,但,光拍桌子不说话很滑稽吧?大概是他不作声的时间太长,领导叹口气,说:“我知道你为难,这样,有一个福利……算是补偿。”他心里乐开花。

这故事自有寓意,是“倾听比倾诉更重要”,是“语言是银,沉默是金”,我最喜欢的部分却是他的“临时起意”,像拨云见日一样,马上是不一样的天气。

现在常说的一句话是“跳出舒适区”,人人都挂在嘴边,但谈何容易。冬天被窝就是舒适区,你跳出来上个厕所都千难万难。上厕所还是目的性极精确、既紧急又重要的事儿,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为什么要跳,跳出来干嘛?跳到哪里去?跳到泥沼里怎么办?光这一千零一个疑问句就够让人在被窝里继续蜷下去了,看看抖音刷刷朋友圈。偶尔想起温水煮青蛙,又自我安慰说:早就证伪了,温水煮青蛙是个假实验。

所以我想,人生有时候需要“临时起意”。

每天叫外卖的你,可以突然下个决定:三天不叫外卖。只三天而已,怎么都能对付过去,就算真的弹尽粮绝,也死不了。

吃不吃外卖意义是否重大?我有朋友这么做过,我问他心得,他说:觉得自己还是很有毅力的。

BINGO。这是多么正面的感受,你在对自己刮目相看。这件事你能,其他事也一样。有人给你赞美,你猜那是信口敷衍;有人开口就是批评,你知道他跟谁都这样。但你真的做了一件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你简简单单许了个愿,也就平平淡淡完成了,如开山移海,挥出第一斧第一锤,假以时日,是可以惊天动地的。

人说坚持最难,没错。我认识很多有念头、有情怀的人半途而废,令我为他们惋惜。但我最觉得不值的,就是那些连试都不肯试的人。开始,也许是更难的事儿。

张爱玲说她经常遇到贵太太、女明星拉着她的手说:“我的故事像一部书那么长,洋鬼子的电影也不敢这么编。我就是太忙,等我闲了我一定要写出来。”我也遇到过,也真有故事让我脱口而出:“写吧。”把你心里的话写在纸上。你说开不了头?那就从中间写起好了。

要过好多年,我才理解,他们说的这个“开不了头”,不是指无法完成一部作品的开头,而是激情有似云烟,刹那烟消云散,没法成为强有力的动机,没法让他们坐下来,打开电脑,敲出第一个字。

我于是思考,从“想”到“做”的距离。伟大的人,不见得比我们想得更多更周全,只是一念及此,马上掀被下床。意念,决定,行动,如此三部曲。而我想,行动力也如同意志力、想象力一样,是可以有意识地培养的。约好的时间快到了,能不能毫不犹豫站起来就走?说了一万次要早睡,今天十点半能不能就关灯?答应人家的事,是否马上就去做,不给自己忘的可能性?这都是最微不足道的事儿,如一砖一瓦,但人生的大厦就是靠着一个又一个的偶然、一次又一次的行动垒起。

《走出非洲》里的男主角丹尼斯突然想去学开飞机,就去学了,后来许多次带他一生中唯一爱过的女子——女作家凯伦·布里克森一道飞上长空。

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年轻时候不过是个轻浮的美女,一次车祸受伤,必须长期卧床,想:总得找点儿什么事打发时间吧?要么读书,要么画画。她选了后者。

这群英谱能无休无止拉出来,但反正都一样,当他们着手做什么事的时候,有意义的人生自此开始。

要你想,随时着手来一组21天。不如天马行空一下,思考一下各种千奇百怪的可能性,然后立刻着手,是一个突破,一次身心的集训营,一个自己凿出来的窗口。

不一定是学习,也不见得非是自律,你想用这21天看完全部柯南,也未尝不可。

我曾经用两三个月看了二三十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那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儿,在国内,她的许多作品并不曾被翻译,我有机会在图书馆遇到英文版,便借来看——严格来说,是租。虽然是大学图书馆,但有些部门是收费的,一天2毛钱。真不少,当时一个馒头大概是2分钱。为了省钱,我看得飞快,全然不管很多单词不认识,描写风景的一整段都视而不见,反正我看得懂有人死了,我只关心凶手是谁。要等到大侦探一字一句说凶手破绽的时候,我才会掉过头去翻到相关的那一处,再三再四,哦,终于明白了。

有些词,我永远不会忘了,比如“不在场证明”。

我完全没打算学英语,我纯粹就是喜欢看侦探小说,但很神奇,我英语阅读的关,就这么误打误撞过了。

所以,如果你连看了21天柯南,到第22天,你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日语听力暴增。

来吧,决定吧,行动吧,给自己一个突然的开始,然后跌跌撞撞地坚持,只因为,你和我一样,都想知道,第22天的你,会是什么样子。

\"“阅读行动”每周美文:叶倾城、余显斌、石广田、丁立梅、蒋子龙\"


余显斌:信任

他一个呼哨,在积雪的旷野里打着旋子,远远传开。随着口哨声,远处一个红点跳动着,跌跌撞撞滚来,越滚越近,是只小小的狐狸。

小狐狸毛茸茸的,如一个小小的红线团,额头有指肚大的一块白毛,珍珠一样。

这是只才出生不久的狐狸。它胖乎乎的,蹲在他面前,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喜悦、快乐和顽皮。

它知道,他拿了可口的食物。

因为,从第一次遇见他,直到现在,他都这样,从未断绝。果然,他笑着,手一扬,竟然是它最爱吃的鸡肉。

它跳起来去抢,他呵呵笑着,摸着它的头道:“别闹别闹,放好了吃。”

为了避免被雪弄脏,他拿块油纸铺在地上,放好鸡肉。肉一放下,小狐狸就扑过来,使劲嗅着,流着哈喇子,回头望他一眼。他在旁边吸着烟,向它挥下手,小狐狸呱唧呱唧吃起来。

半只鸡吃完,它小小的肚皮胀得鼓鼓的,更像个毛茸茸的线团了。

接着,它抬起头,亮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它知道,接下来,他会逗它玩,带着它跑,这些,从相遇到现在,也从没断绝过。也因为如此,它从一只生性胆小的小狐,变成了只爱亲近人的小狐。

果然,他拍拍它的头,在雪地上跑起来,快活笑着。它跟着跑,一路翻着跟头,发出稚嫩清脆的叫声。

两个点,一红一黑,在雪地翻滚着。

玩得差不多了,他喊一声:“回了!”一挥手,走了。小狐狸舍不得,跟着他,轻轻叫着撒娇,好像没玩够似的。一直到他走远了,不见了,小狐狸才回过头,回到山林,回到自己隐秘的洞穴里,偎依着母亲,做起一个个香甜的梦。

一直这样,大概有两个月吧。

那天,雪特别大,小狐狸没吃的,饿得叽叽叫。老狐狸也饿得浑身发软,几乎断了奶水。

几次,小狐狸跑出洞,又失望地哼哼叽叽跑回来。

上午,雪地响起一声呼哨。小狐狸一听,抖了下耳朵,跌跌撞撞,跑了出来,球一样滚到他面前,扯他的裤脚,跳起来,抢他手中的鸡肉。

他笑骂:“馋东西,饿坏了。”

他把肉放好,很大一只烤鸡。

小狐狸扑过去,流着口水,摇摆着脑袋撕咬着。

这时,那边土坎上,一只狐狸露出头,是那只老狐狸。它小心地看看,小狐狸正在大快朵熙。肉的香味,远远飘来,它也流出了口水。

它小心地爬下土坎,一步一步靠过来。

它可能清楚,自己一身火红的皮毛太珍贵了,会引来无数的贪婪和阴谋,所以不得不小心。可是,这次它仍上当了。

刚走几步,它踏着一个机关,是个钢夹,哐的一声夹住它的脖子。钢夹力道很大,传来骨头碎裂声,还有老狐狸惨叫翻滚声。

这夹子,是他下的。

夹子必须有一定重量,机关才能绊动:小狐狸不行,老狐狸恰好。

他要的,是老狐狸的皮。这样的皮子,想要猎到,仿如登天。因此,市场价忒好,几万元一张。小狐狸的太嫩,没人要。

因此,他想了这么个办法。

小狐狸停住了,抬起头,眼光中,一片迷蒙疑惑。

他扔了烟头,扑过去,一把抓住被夹的老狐狸,再回头,小狐狸已不见了。

那只老狐狸的皮,他卖了三万多。

他笑笑,数着票子。他知道,还有一个三万元在山林里等着他:一年后,小狐狸长大,他会想办法猎来的。

一年一晃就过去了。

他上了山,果然看到了那只长大的小狐狸,皮毛比它母亲的还红还净,额头那块白毛,仍像珍珠一样;但眼光变了,不再纯蓝,而是闪着白白的光。显然,它也认识他,蹲在那儿,长长叫了一声。

他已跟踪它几天,办法用尽,也无法到手。

他举起猎枪。

它一跃跑了,雪地里一条红线,弯弯曲曲,弹弹停停。他打不中,就追。

雪很厚,狐跑起来有些艰难,他眼看就要追上,猛扑过去。那只狐一拐,转了个弯。他扑空了,只听哐的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他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的一只手已断。

这山里,下夹子的人很多,他中了别人的一个夹子。

手好后,他再也不敢打猎了。

山中,也再不见了那只红狐。

石广田:一套偏大的运动衣

春儿十二岁的时候,上初中一年级。那年秋天,他特别渴望拥有一套运动衣——因为许多同学都有。春儿常想,要是自己能够有一套运动衣该有多好呀,穿在身上一定很漂亮,在运动场上一定会跑得更快!他对妈妈改装的哥哥的旧衣服生出了许多的厌恶之情:春儿开始爱美了。但是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农村孩子来说,渴望是那样单纯,却不大能够得到满足。春儿为此几乎要失眠了,他常常梦见自己穿着一套天蓝色的运动衣——袖子和裤管镶着的那两条白色的带子就像跑道上的白线一样漂亮。

春儿不敢向妈妈提起他的愿望,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太一般了,妈妈总是忙这忙那,几乎没有什么空闲时间。妈妈不会骑自行车,即使有时间,也不能带着春儿去县城买衣服——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春儿等了好久,这个小小愿望一直折磨着他,他看上去似乎都有些消瘦了。妈妈劝他多吃饭,可是春儿却总是吃不多。

机会终于来了。一天,婶婶来春儿家里串门,和春儿的妈妈闲聊时说起一件事情,让春儿有了精神。

婶婶告诉春儿的妈妈:“嫂子,你没看出春儿的心事来吗?你看人家的孩子都有运动衣,你家春儿一定也想要呢!我给孩子买衣服有一个好办法,让他们摘棉花,一斤五分钱,挣够一套衣服的钱就给他买。你可以试一试!”

春儿的妈妈略微迟疑了一下:“好吧!春儿,你只要摘够五百斤棉花,我就给你买一套运动衣!”

春儿高兴地答应了。摘棉花本来就是春儿经常帮妈妈干的农活——家里有十多亩棉花,妈妈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棉花开始采摘的时候,春儿单独有了自己的一个化肥袋子。每天摘完棉花回到家,妈妈就拿出一杆老木称,为他称棉花的重量。春儿有一个小本本,专门“记账”。慢慢的,棉花的盛花期到了,妈妈从早到晚也摘不完,就利用早上和傍晚有露水的时候,把那些开开的棉桃提前摘回家,晚上就着灯光再一个一个地剥开,往往一干就到后半夜。春儿的活儿少了很多。妈妈实在太忙了,对春儿摘的棉花也不再称重了。

春儿慢慢地开始失望了,他觉得妈妈忘记了那件事情。可是看着妈妈彻夜熬红的双眼,春儿觉得自己也不再想要那套运动服了。春儿总是默默地陪着妈妈剥那些棉桃,直到妈妈不停地劝说,才上床睡觉。可是,春儿总是睡不好。

秋天终于要过完了,原来的棉花地里的小麦苗已经长出三片叶子了。但是,那些拔下来的棉花棵挤满了春儿家土墙的墙根儿,妈妈还没有干完摘棉花的活儿。春儿对那套运动衣已经彻底淡忘了,——同学们很多都换上了厚一些的衣服,穿运动衣的越来越少了。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春儿一大早就起来和妈妈到墙根儿下摘棉花。妈妈突然对春儿说:“今天是九月十五,县城的城隍庙会。我已经和你婶婶说过了,今天她带着你去县城买运动衣!”春儿觉得妈妈的话音似乎有些颤抖,他似乎看到妈妈眼角挂着几粒泪花。

婶婶用自行车带着春儿去县城,路上,婶婶对春儿说:“其实你妈早就想给你买运动衣了。可是你看她忙的,哪有空儿呢!”春儿默默的没有说一句话。

春儿终于拥有了一套天蓝色的运动衣——镶有白色条纹的那种。婶婶还自作主张为他买了一双白色的网球鞋。但是,那套运动衣却不合身,因为婶婶说春儿正长身体,如果买合身的,明年就不能穿了。春儿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那套运动衣,春儿一直穿了三年才合身。

丁立梅:夏至

下了一天一夜的雨后,天放晴,气温一下子蹿上去十来度,蝉鸣蛙叫的,夏天便很夏天了。

楼下人家长的豇豆开花了,淡紫。丝瓜也开花了,艳黄。还有南瓜,还有黄豆,都开花了。一朵一朵,登高爬低的,欢笑喜悦。

还有荷。城郊有塘,里面植荷数棵。我前日去看,也都含苞了。想这两天,有的,该绽放了吧。“绿筠尚含粉,圆荷始散芳”,天地绵长,哪一日不如同恩赐?

夏至了。

我觉得这个节气的叫法,委实直白。像随随便便招呼一个人,哦,你来啦。那边也是随随便便地应一声,是的,我来啦。轻浅的,骨子里却是亲热熟稔的。

先人用土圭测日影,首先确定的就是夏至这个节气:“日北至,日长之至,日影短至,故曰夏至。至者,极也。”我在山西灵石县的王家大院,见过这样的土圭,用来测时辰的。人的聪慧,真是深不可测。

民间在夏至日这天,照例有些老风俗。有的地方有吃夏至面的传统,“吃过夏至面,一天短一线”。有的地方则是吃馄饨,“夏至馄饨冬至团,四季安康人团圆”。新麦飘香,其实,人们也就是找个由头,尝个新,合家美美吃上一顿。

我的家乡,却只把这天当寻常过,面也不吃,馄饨也不吃。口福却不浅,地里的瓜果,渐渐熟了。黄瓜,香瓜,西瓜,一个赛一个欢实。甚至还有早熟的桃。还有枇杷。随便摘着吃吧。孩子们去地里摘瓜,捧上一只,洗都不用洗。倚着一棵树,小拳头对着瓜,“啪”一下,瓜就砸开了。啃吧,像小猪一样地啃着。管饱。

我也就想到“16桩”了。

“16桩”是间瓜棚的名字。有公路穿过乡村,瓜农们在公路边搭棚设摊卖瓜。便都依了公路边的路桩叫开来,有叫5桩的,有叫8桩的。我第一次在16桩那儿买瓜,那瓜棚的主人对我说,记住啊,我是16桩。我保管你回去吃了,会觉得,你再也没有吃过比16桩更好的瓜了,你会再来买的。

他的话,我爱听。五六年了,每到夏至,我会很自然地想起,他的瓜该熟了。然后,驱车近百里,跑去问他买瓜。

他的瓜棚总在候着,一堆的瓜,堆在瓜棚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黑且瘦着,喜听昆曲,也会哼唱不少段落。还喜翻古书。翻些四书五经类的,叫人吃惊和刮目。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瓜的品种,西瓜、甜瓜和香瓜,黄皮的、白皮的、青皮的。他卖的瓜,比别的瓜摊要贵很多,他不肯降价一点点,你买再多,他也不肯降。他说,我长的瓜,就是比别人的更甜、更香,纯天然的,就值这个价!

我吃不出来。但我喜欢他的自信和笃定,那是种由内至外散发出来的傲气。他维护着,他的尊严,和瓜的尊严。这点很重要。

我再跑去问他买瓜,他未必记得我了。我不在意,我记住他就行了,还有他的瓜。一样的有骨有傲气,让人觉得,活着,是一件很带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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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龙:看护

孤傲清高的庄教授,终于耐不住寂寞,不觉愤愤然了。他是名牌大学的名教授,到国外讲学时生了病都未曾受到这般的冷落!高级知识分子名义上享受着高级干部的待遇,可他这个“高知”怎么能跟对面床上的“高干”相比呢?人家床边老有处长、科长之类的干部侍候着,间或还有一两位年轻漂亮的女人来慰问一番。床头柜和窗台上堆满了高级食品,有6个小伙子分成3班昼夜24小时守护着他。医生、护士查病房也是先看那位财大势大的所谓王经理,后看他这个不是毫无名气的化学系教授,如果检查经理的病情用半小时,检查他最多用10分钟。他的床边总是冷冷清清,儿子在几千公里以外搞他的导弹,女儿在国外上学,只有老伴每天挤公共汽车给他送点饭来,为他灌上一暖瓶热水。系里更是指望不上,半个月能派人来探望一次就不错了。人一落到这步境地最没有用的就是学问、名气和臭架子。庄教授偏偏放不下他的身份,每天冲墙躺着,对王经理床边的一切不闻不问不看。鬼知道这位是什么经理?现在“公司”遍地有,成千上万的大单位可以叫“公司”,一两个人也可以戳起一块“公司”的招牌……

这一天,王经理突然病情恶化,医生通知准备后事。他床边围着的人就更多了,连气宇轩昂的刘副经理也来了,他不愿假惺惺地用些没用的空话安慰一个快死的人。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几句很实在的话,询问经理有什么要求,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事情,刘副经理对垂危死者提出的所有问题都满口答应。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便起身告辞,着手去安排经理的后事。看护王经理的人呼啦都站起身,撇下病人,争先恐后地去搀扶刘副经理,有的抢前头给开门,有的跟在身边赔笑,前呼后拥,甚是威风。刘副经理勃然大怒:

“我又不死,你们扶着我干什么?”

庄教授破例转过脸来,见孤零零的王经理奄奄待毙,两滴泪珠横落在枕头上,他庆幸自己是个“高知”而不是“高干”。知识和钢笔到死也不会背叛他……

(刊于《微型小说选刊》198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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