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9日上午,曼稿派出所民警在勐海县步行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入户宣传动员暨打击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时,嘉信物业的保安陈冬电话报警称,他和同事昨晚捡到一只“怪鸟”,请森林公安来接收。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常宗波)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曼稿派出所将一只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隼,带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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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常宗波)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曼稿派出所将一只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隼,带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大自然。

7月9日上午,曼稿派出所民警在勐海县步行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入户宣传动员暨打击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时,嘉信物业的保安陈冬电话报警称,他和同事昨晚捡到一只“怪鸟”,请森林公安来接收。

\"暴雨致使飞错方向

经鉴定,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 常宗波 摄

在勐海县步行街大门口,民警见到了这只“怪鸟”,只见它嘴短而宽,上嘴弯曲并有齿状凸起,民警初步判断,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据保安陈冬介绍,8日23时,他和同事刘涛冒雨在勐海县步行街巡逻时,在大门门柱下发现了一只昏迷的“怪鸟”,觉得很少见,于是将它捡起带回保安室,找来鸟笼将昏迷的小鸟放了进去,并联系了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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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民警准备放飞隼 常宗波 摄

为了更好地照顾“小家伙”,让其早日重返自然,民警将它带回曼稿森林派出所后发现无法正常飞行,于是立即与县林草局野保办取得联系,对该禽鸟的身份进行进一步确认。经过确认,该禽鸟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除了翅膀羽毛有所折损外,并无其他外伤。县林草局野保办专家说,可能是因为下暴雨致使它飞错了方向,在农村和城郊,它都可以抓到其他鸟类或老鼠之类的动物为食,但飞到市区后,可能因为找不到食物,所以便落了下来。此外,这只隼的肠胃还有点问题。

7月10日下午,经过近2天的调理和治疗,隼已经恢复了健康。民警在征得县林草局和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同意后,安排专车、专人将这只隼带到位于勐海县境内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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