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四川在线消息(龚平 记者 刘春华)9月26日上午,自贡市沿滩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曾经劣迹斑斑、横行乡里、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被告人朱某某被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6年3月的一个下午,朱某某在沿滩区某乡镇的市街菜市场三岔口公路上,因琐事对某出租车司机随意进行殴打,群众黄某某、明某某上前进行劝说时,朱某某又分别对黄某某、明某某进行殴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7年4月的一个下午,朱某某在沿滩区某乡镇市街三岔口,无故持砖头将钟某某的一辆面包车车窗玻璃砸碎,造成物损价值共计700余元。同年8月30日晚,朱某某在沿滩区某乡镇堂兄朱某甲家中,因琐事与朱某甲发生抓扯,造成朱某甲左肋骨受伤。经鉴定,朱某甲为轻伤二级。

2018年2月17日晚,朱某某酒后无故滋事,到沿滩区某乡镇市街贺某某开设的茶馆,随意打砸馆内茶杯桌椅等物品,造成物损价值共计3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某无故生非、任意滋事,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们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开展了以案说法。

此案庭审时,沿滩区法院邀请了辖区内的沿滩中学、自贡市第十四中学的初、高中师生110余人参加了旁听。希望同学们要学有所获,感受法治熏陶,要学会区分犯罪行为和小打小闹,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敬法的好公民,真正将法律意识用到每一处。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该院刑庭副庭长王霞现场以案说法并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及原因特别是网络游戏犯罪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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