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戏就表演《请铭记,雾重庆》的侵权行为向重庆诗人赔偿致歉

诗人刘欢

6日下午,重庆市戏剧家协会会员、诗人刘欢给上游新闻记者打来电话称,上戏就表演《请铭记,雾重庆》的侵权行为致歉了,这个让自己“纠结”了近一年的侵权事件基本画上句号。

上戏就表演《请铭记,雾重庆》的侵权行为向重庆诗人赔偿致歉

致歉声明

当天15点07分,上海戏剧学院通过新浪上海综合滚动栏目发布声明,题为“上海戏剧学院针对表演《请铭记,雾重庆》侵权行为的道歉声明”,声明称:

“2018年4月17日晚,我院九名学生在‘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表演了刘欢先生创作的《请铭记,雾重庆》,进行该项表演时,表演者未指出该作品的作者姓名,且对该作品做了部分删减,前述行为侵犯了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及修改权。对于我院学生的不当行为以及由此给作者造成的影响,我院表示歉意,同时我院将在日后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到底发生了什么?刘欢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起来龙去脉。“我2015年完成了诗歌《请铭记,雾重庆》,并于当年11月荣获第17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一等奖。”

上戏就表演《请铭记,雾重庆》的侵权行为向重庆诗人赔偿致歉

上戏官网当时对《请铭记,雾重庆》的报道

两年多以后,刘欢偶然在上海戏剧学院官网2018年4月19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看到,这首诗变成了由上戏主持专业一位老师指导,与学生共同创作、完成的朗诵节目,朗诵还获得全国大艺展乙组(艺术类)一等奖。

刘欢有些错愕,自己辛苦创作的诗歌怎么成为了其他学校其他人的作品?他更不能接受的是,朗诵节目擅自改动了原诗内容,比如“雾季的重庆屋檐下,盛开着棠棣之花;光明的种子,在阴云笼罩的人心里发芽”一句,在上海戏剧学院的参赛作品中,被改为“你这宇宙中伟大的力量”,甚至“钢迁会”、“重庆之蛙”两段还被全部删去。

“2018年5月,我将此事诉至法院。”刘欢说, 12月底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戏剧学院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支出)2万元。

虽然今天看到了上戏的道歉声明,但刘欢并不满意:“首先是道歉媒体选择上,按照判决,上戏要在新浪网发布致歉声明,但它的律师起初表示难以办到,协商是否通过中青报、文艺报执行,后来又说联系好了文汇报刊登,转一大圈,结果又找了新浪上海地方站,发在了一个极不起眼的滚动位置;第二是声明的措辞,法院判决明确说了侵权主体是上戏校方,但声明里责任全部推给了学生。”

就刘欢的两点质疑,上游新闻记者于6日17点30分左右致电上海戏剧学院团委,一位姓干的老师表示,对发布致歉声明一事自己有所了解,但具体负责的老师已经下班,她说,“我的个人意见是,既然已经走了法律程序,如果当事人再有诉求,还是通过律师交涉吧。”

上游新闻记者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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