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年多来,各地区以示范园创建为抓手,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形式等方面,探索出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四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支农方式、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积累了重要经验。

"\u003Cdiv\u003E\u003Cp\u003E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今年3月,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工作,目前共筛选出110个示范园创建单位,将在明年认定第二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孟玮介绍,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6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今年2月,认定了首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一年多来,各地区以示范园创建为抓手,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形式等方面,探索出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一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打造了重要载体。各地区以示范园作为载体,积极探寻发展方式绿色、产业结构合理、创新驱动有力的乡村产业发展道路。比如,首批示范园贵州省兴仁县,充分发掘当地薏仁产业发展潜力,打造薏仁米小镇,为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生态移民提供了就业和创业平台。已搬迁入住的12000多人中,有500多人实现自主创业,4000多人在园内就业,人均年增收4500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二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提供了重要平台。示范园创建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练兵场”,吸引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比如,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以奖代补,经过创建,园内新增种养大户近450个,家庭农场140多个,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约有4万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占总农户的86%以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三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收益分享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开辟了新的渠道。各地通过“股份制联结”“契约型联结”“合作制联结”等模式,开辟了农民稳定增收的新渠道。比如,湖北宜都市组建宜都蜜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结柑农1.5万户,通过“一股份三合作”模式,组织柑农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在生产环节通过集中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在销售环节通过签订保底订单,提升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农业功能拓展方面,组织产地核心区农户积极发展农家乐、观光采摘等,分享三产增值收益,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四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支农方式、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积累了重要经验。示范园创建有效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为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制约探索有益经验。比如,四川省纳溪区投入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在示范园内引进产业融合项目,并将财政资金的40%作为项目股本金,实施折股量化分红,按优先股、普通股形式分配给贫困户和项目区所在地农民,共150多户群众享受到分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孟玮表示,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工作,目前共筛选出110个示范园创建单位,将在明年认定第二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第二批示范园将在总结第一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一是拓展融合路径。重点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6种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园创建。二是创新融合模式。着力探索多种产业融合模式,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商业模式。三是培育多元化融合主体。探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四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农民实现就近就业创业增收开辟渠道。五是创新体制机制。率先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来源:中国发展网)\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446479182338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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