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新乐文化遗址表明,远在7200多年前,先民便在这块土地上农耕渔猎,繁衍生息,并创造了光辉的新乐文化。到春秋战国时,有秽貊、肃慎、东胡、华夏等民族在这里杂居。郑家洼子古墓葬出土的青铜短剑等文物表明,当时已出现了悬殊的贫富分化。公元前300年前后,燕国派大将秦开率兵打败东胡,又攻朝鲜西方,辟地3000多里,从造阳(今河北怀来县)到襄平(今辽阳市)筑起长城。在长城内建立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5郡。沈阳在辽东郡境内。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36郡。

公元前202年西汉王朝建立之后,曾设置了候城、高显、辽阳、望平4县。候城是中部东尉的治所,驻有汉军,是西汉在东北的军事重镇,但故址久湮,历代歧说不一。据1971年在沈阳故宫等处出土的文物辨析,结合历史文献考证,候城故址在沈阳城内;高显城址在沈阳南部魏家楼子;辽阳、望平两县城址,分别在今辽中县茨榆坨偏堡子和新民县前当堡大古城子。

公元前108年(汉武帝元封3年)设玄菟郡。公元107年(汉安帝永初元年),划候城、高显、辽阳3县归玄菟郡,望平县仍隶于辽东郡。公元189年(东汉中平6年),公孙度据辽东,候城等县隶属关系未变。公元238年,司马懿占据辽东,玄菟郡归魏,废候城县,在沈阳境内设高句丽、高显、辽阳、望平等县,统辖于玄菟郡。公元265年,司马炎建立西晋,又废辽阳县,把今新民、辽中两县的西境划归昌黎郡;高句丽、高显、望平3县仍属玄菟郡。

公元404年,高句丽族占领辽东、玄菟2郡,在今沈阳境内设置了玄菟城(在东陵区上柏官屯)、盖牟城(在苏家屯区塔山)。

公元612年(隋大业8年),炀帝率兵击败高句丽,在沈阳境内置辽东郡(不是战国、汉魏设在襄平的“辽东郡”)。公元645年(唐贞观19年),唐遣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李征伐高句丽,4月攻克在沈阳地区的玄菟城和盖牟城,改盖牟城为盖州。公元668年(唐总章元年),唐灭高句丽后,将其所领地区分置9个都护府、42州、100县,把盖州改为盖牟州,受安东都护府管辖。公元916年(神册元年),契丹族耶律阿保机及其次子耶律德光占据沈阳后,先后在境内设置6州6县:公元921年(神册六年),设沈州于沈阳旧城区,筑有土城,领乐郊、灵源2县。乐郊在辽初名三河县,县治在今东陵区八家子;灵源县在辽初名渔阳县,县治在今于洪区大潘乡古城子。公元924年(天赞三年),建辽州、辖祺州和安定、辽滨2县,只有辽滨县在沈阳境内,州县同治于新民县辽滨塔村。公元929年(天显四年),设兴州、集州,兴州治于铁岭,而所领常安县却治于新城子区依路;集州领奉集县,州县同治于苏家屯区奉集堡。公元1018年(开泰七年),置广州,辖昌义县,州县同治于于洪区高花堡古城。公元1074年(咸雍十年)左右,设双州,辖双城县,州县同治于今新城子区石佛寺村。这些州县皆属东京道管辖。

公元1116年,金太祖完颜旻领兵攻克沈州,于1143年(金皇统三年)把辽代所建的广州、辽州、双州皆降为县,划归沈州。这时,沈州共辖5县,即乐郊(治所在沈阳旧城区)、邑娄(辽代常安县)、章义(辽代昌义县,治所在于洪区彰驿站)、辽滨和双城(治所与辽代同)。辽代在沈阳境内的集州亦废,其所辖奉集县划归贵德州(今抚顺)。金末,沈州土城毁于兵火。1296年(元元贞二年),元朝改沈州为沈阳路,重筑土城,归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管辖。沈阳路下辖5个总管府,42个千户所和25个百户所。元代仍有沈州,是1262年(中统三年)重设的,也归沈阳路管辖。元朝在沈阳境内还设立“征东等处行中书省”,是临时的军事机构,屡设屡废。

1386年(明洪武十九年),明朝在今沈阳市同时设立了沈阳中卫(又称“沈阳卫”)、左卫和右卫。1391年(洪武二十四年),又设沈王府护卫(即“沈阳中护卫”)。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沈阳中屯卫。这5个卫同属辽东都指挥使司管辖,但设立不久,或废或迁,只有沈阳中卫一直保留到明末。沈阳中卫只辖抚顺、蒲河两个千户所:抚顺千户所是1409年并入沈阳卫的,治所在抚顺;蒲河千户所是1437年设置的,治所在新城子区蒲河。1396年(洪武二十九年),明朝在今新城子区依路设立了懿路千户所,治所在铁岭,属铁岭卫管辖。今辽中县在明朝为定辽右卫、后卫、中卫辖境,这3个卫分别设于1373年(洪武六年)、1376年(洪武九年)和1384年(洪武十七年),治所在辽阳。今新民县的东部、西部,当时分别由沈阳卫、广宁卫管辖。

清末沈阳城区图

盛京城阙图

1388年(洪武二十一年),明朝在元代土城旧址上新建了砖城。1621年(天命六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率兵攻占沈阳;1625年(天命十年)迁都沈阳,沈阳一度称“沈京”。1634年(天聪八年),皇太极改称沈阳为“谋克敦”(满文,Mukden),意为兴盛,汉文写作“天眷盛京”。从此,沈阳便叫“盛京”。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5月,清迁都京师顺天府(今北京),仿明代两京之制,以盛京为留都(或称“陪都”)。留都地位仅次于京师,除吏部事务由清朝廷统管,仍有礼、户、工、刑、兵5部之设,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7月才裁撤。沈阳事务,则在奉天将军(1747年改称“盛京将军”、1907年改称“东三省总督”)统辖下,实行八旗与府县并行制度,即旗衙与民衙并存,旗民分治。凡地方卫戍、八旗事务和入旗籍的人户,统归将军及其部属管辖。城内按门与关由八旗军分管:镶红旗辖抚近门内、抚近关及其左右翼;正红旗辖内治门内、内治关及其左右翼;镶黄旗辖德胜门内、德胜关及其左右翼;正黄旗辖外攘门内、外攘关及其左右翼;镶蓝旗辖天佑门内、天佑关及其左右翼;正蓝旗辖福盛门内、福盛关及其左右翼;镶白旗辖怀远门内、怀远关及其左右翼;正白旗辖地载门内、地载关及其左右翼。盛京城外八旗军分管的区域是:东至抚顺大道(今沈阳至通化公路附近)以北,由正白旗管辖;大道以南,由正蓝旗管辖。南至十里河大道(今沈阳至营口公路)以东,由正红旗管辖;大道以西,由镶红旗管辖。西至老边大道(今沈阳至马三家公路的马三家段西北)以南,由镶黄旗管辖;大道以北,由镶蓝旗管辖。北至懿路大道(今沈阳至阎家沟公路转入京哈路中的一段)以西,由正黄旗管辖;大道以东,由镶白旗管辖。凡沈阳没有入旗籍的民人事务,则由府县衙门管理。1657年(顺治十四年),设奉天府于盛京城内,强化对各族的统治和对田赋户籍的管理。1907年以前,奉天府在沈阳辖3县:承德县是奉天府首县,始设于1664年(康熙三年),治所在盛京城内,管理盛京城外的4郊,东至抚顺80里、南至十里河60里、西至辽河100里、北至懿路70里;此县于1911年4月裁撤,其辖境划归奉天府。兴仁县是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设置的,治所也在盛京城内,分管原承德县东境事务;此县于1908年改名抚顺,移治于抚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8月,从新民府、辽阳州、海城县分划出部分地区,设置了阿斯牛录镇(今辽中镇);不久,又将承德县西南境划入,建立了辽中县,归奉天府管辖。1813年7月(嘉庆十八年六月),分承德、广宁两县部分境地设新民厅,1903年改厅为府,府治设在新民镇,领镇安、新武2县,当时归锦州府辖。1907年4月,裁撤盛京将军及其所属的八旗副都统衙门,废除旗民分治制度,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同年5月,改革东三省官制,正式设行省。从此,奉天、新民两府皆隶于奉天行省。

1913年(民国2年)l月,奉天行省公署根据北洋政府“旧有府州厅一律改称为县”的命令,改奉天府为奉天县。2月,因省、县同名,遂恢复承德旧名。5月,又因与直隶承德县同名,改为沈阳县。同年2月,新民府也改为新民县。

1927年12月出版奉天省城市街全图

1923年(民国12年)5月,奉天省在沈阳设立奉天市政公所筹备处;8月,划沈阳县城区及“商埠地”一带为市区,正式成立奉天市政公所。沈阳首次出现市的建制。这时,奉天市与沈阳县并存,同属奉天省管辖。1928年(民国17年)12月29日,“东北易帜”。次年3月1日,国民党政府改奉天省为辽宁省;4月2日,改奉天市为沈阳市。沈阳市和新民、辽中两县,同归辽宁省管辖。1931年1月31日,东北政务委员会决定把省城商埠局与奉天市政公所合并。4月12日,又把奉天市政公所改为沈阳市政公所。

在沈阳县内,1922年(民国11年)奉天省署议定区村制单行章程,撤销民国初设立的东、南、西、北四路及路下辖区的办法,改成县直辖区。当时沈阳县辖8区:

一区 驻今东陵区旧站

二区 驻今东陵区古城子

三区 驻今苏家屯区柳匠屯

四区 驻今苏家屯区官立堡

五区 驻今于洪区沙岭堡

六区 驻今于洪区古城子

七区 驻今新城子区财落堡

八区 驻今新城子区蒲河

这8个区,于1928年(民国17年)12月全部裁撤。1930年(民国19年),在沈阳县又划分9个区:

一区 驻四方台(今属抚顺)

二区 驻祝家屯(今属东陵区)

三区 驻柳匠屯(今属苏家屯区)

四区 驻官立堡(今属苏家屯区)

五区 驻沙岭堡(今属于洪区)

六区 驻马三家子(今属于洪区)

七区 驻财落堡(今属新城子区)

八区 驻蒲河(今属新城子区)

九区 驻皇姑屯(今市内)

这9个区,于1935年(民国24年)全部裁撤。

在市内,奉天市政公所成立后,以当时奉天省警察厅所属各警署管区范围,划分6个区:

一区 辖旧城区以内地区

二区 辖大、小东门到大、小东边门间地区

三区 辖大、小南门到大、小南边门间地区

四区 辖大、小西门到大、小西边门间地区

五区 辖大、小北门到大、小北边门间地区

六区 辖今天山路二、三段及老道口惠工广场周围地区

1930年代沈阳城鸟瞰图

1932年奉天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沈阳沦陷为日本的殖民地。同年11月20日,沈阳市又被改为奉天市。奉天市及沈阳、新民、辽中三县,均归奉天省管辖。1937年12月1日,“南满铁路附属地”移交给伪满的市政府。这时,奉天市区包括原沈阳旧城区、商埠地、“南满铁路附属地”、大东工业区、铁西工业区等。

奉天满铁附属地地图

1930年代奉天地图

1938年1月1日,《奉天市区条例》公布,市区范围扩大,共辖11个区:

沈阳区 原旧城区

大和区 商埠地、“南满铁路附属地”一带

铁西区 铁西工业区

大东区 大东工业区(又称“大东新市区”)

浑河区 沈阳区至浑河之间

永信区 铁西区至浑河之间

于洪区 铁西区以西相邻地区

皇姑区 铁西区和皇姑车站以北地区

北陵区 皇姑区以东的相邻地区(今北陵一带)

沈海区 市区东北及大东区以北相邻地区

东陵区 大东区以东的相邻地区(今东陵一带)

1941年1月1日,除把原设11个区中的沈阳区改称城内区外,又新增6个区:

敷岛区 大和区划出的东北部

朝日区 大和区划出的东南部(即商埠地的大部分地区)

北关区 沈阳区划出的北部

东关区 沈阳区划出的东部

大西区 沈阳区划出的东南部

小西区 沈阳区划出的西北部

1944年1月1日,奉天省当局将沈阳县划归奉天市管辖,一年后又归省辖。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八路军进驻沈阳,奉天市恢复沈阳市名称。10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沈阳市政府成立。11月,把市区重划为11个区:把城内区、浑河区合并为沈阳区;铁西、于洪、永信三区合并为铁西区;沈海、北关两区合并为北关区;东关、东陵、大东三区合并为大东区;大和区更名为和平区;敷岛区更名为北市区;朝日区更名为南市区。皇姑、北陵、大西、小西的区划和名称没有变动。

1945年11月23日,沈阳市政府撤出沈阳。1946年3月,国民党军队进驻沈阳。这时,沈阳市内又划为17个区。这17个区与1941年的区划比较,只把城内区改名沈阳区、大和区改名和平区、敷岛区改名北市区、朝日区改名南市区外,其它区名及各区范围都没有变化。

这时,沈阳市和沈阳、新民、辽中三县都隶属辽宁省管辖。

1947年8月1日,沈阳市由省辖改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直辖。同年9月1日,沈阳市由17个区改划为24个区:除原有17个区外,将和平区南一马路以南划出,增设胜利区;将铁西区劝工、兴华二街以西地区划出,增设建设区;将小西区内原西北工业区全部划出,增设惠工区;将皇姑区西部划出,增设塔湾区;将沈阳区小南关以砖城为界划出,增设南关区;拟增设的杨官、榆树两区,实际上没有成立起来。此外,改沈阳区为城内区,将浑河南岸的一部分地区从沈阳县划出,并入市区。

沈阳县分区地图

194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沈阳市。3日沈阳特别市政府成立,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当时,沿用1947年的行政区划。

1948年11月20日,沈阳特别市政府颁布命令,将市内实际划定的22个区合并为8个区,并决定沈阳市实行市、区、街三级制。同时,在沈河区设浑河分区,大东区设东陵分区,铁西区设永信分区,皇姑区设北陵分区。

1948年11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沈阳县划归沈阳市;11月22日,沈阳特别市政府决定撤销沈阳县,成立市郊办事处,领导原沈阳县所辖4个区。到1949年11月,经土改建政,为加强对市郊各区的领导,逐步将原4个区改划为12个区,即新城子区、苏家屯区、深井子区、马三家子区、陈相屯区、白塔铺区、祝家屯区、蒲河区、官立堡区、旧站区、沙岭堡区、财落堡区。各区均建立人民政府。

1949年5月1日,沈阳特别市政府改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同年8月,沈阳市隶属东北人民政府领导。

1949年10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改市辖区政府为区公所,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到1950年11月,又将区公所改为区政府。

沈阳市街略图

1951年2月,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在铁西、沈河、皇姑、大东区内设立的永信、浑河、北陵、东陵四个分区。

1951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新划分市郊行政区划的通知,决定建立4个中心区、21个分区和苏家屯镇。

1952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4个中心区,成立20个区1个镇。

1953年2月17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苏家屯镇改为苏家屯区,归市直辖。这时,沈阳市共辖和平、铁西、沈河、皇姑、大东、南市、北市、北关、苏家屯9个市内区。

1953年3月12日,沈阳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市郊办事处,成立东、南、西、北4个郊区人民政府分辖原20个分区。原苏家屯区保留,1955年并入南郊区。

1954年8月11日,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新民县也改由辽宁省管辖。

1955年1月2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改称沈阳市人民委员会。

1955年2月28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各郊区人民政府统一改为办事处;4月19日,又决定撤销苏家屯建制,将其辖区并入南郊区。这时,4个郊区共辖22个办事处。

1956年3月14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郊区办事处,改为乡的建制。同年3月底,各郊区共建乡103个,即东郊区19个乡,南郊区32个乡,西郊区23个乡,北郊区29个乡。

1956年7月25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沈阳县,撤销东、西、南、北4个郊区的建制。除将原东郊旧站分区和北郊蒲河分区的一部分划入大东区、将原蒲河分区的另一部分划入北关区外,其余地区全部划给沈阳县(8月9日正式办公)。同时,成立苏家屯区,列为市内区。这时,沈阳市共辖北市、沈河、北关、大东、南市、和平、铁西、皇姑、苏家屯9个区。同年11月,沈阳县划归辽阳地区管辖。

1958年9月,在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左”倾思想影响下,市内各区纷纷成立街道人民公社,到11月底,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街道人民公社具有政社合一的性质,不是一级政权。

1959年2月24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北市、南市、北关3个区的建制,并入和平、沈河、大东等区。这时沈阳市只辖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苏家屯6个区和10个县。

1959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铁岭专区的铁岭、法库、康平、开原、昌图、西丰和原辽阳专区的沈阳、辽中、新民、台安10县划归沈阳市领导。

1959年12月31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沈阳县建制,其所辖地区分别划入市内邻近的各区;并设立新城子区(1960年1月1日开始办公)。沈阳市的辖境成了7区9县。

1964年3月16日,中共辽宁省委决定设立沈阳专区,将沈阳市所辖的铁岭、昌图、法库、康平、开原、西丰、新民、辽中、台安9个县划归沈阳专区领导。

1964年3月24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东陵、于洪两个郊区。

1966年8月10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从新城子、东陵、苏家屯3个区各划出部分地区,分别成立辉山区和祝家屯区。

1966年9月21日,在“文化大革命”影响下,各区都改变了名称:皇姑区改红卫区,铁西区改红工区,和平区改红旗区,沈河区改红星区,大东区改卫东区,东陵区改东风区,苏家屯区改八一区,新城子区改永红区,于洪区改向阳区,辉山区改红山区,祝家屯区改红峰区。1968年5月10日,沈阳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区相继成立区革命委员会,并恢复各区原名称。同年6月24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辉山、祝家屯两区的建制,其所辖地区分别划回新城子、东陵、苏家屯3个区。

1969年12月26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辽中县划归沈阳市管辖;1970年1月1日,又决定将新民县划归沈阳市管辖。

1978年11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市内各区所辖的人民公社改为街道办事处。

1980年4月19日,沈阳市革命委员会改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各县、区相继成立人民政府。

1983年2月,改革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全市共建立103个乡政府。1985年1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市先后有32个乡改为镇的建制。

到1985年底,辽中、新民两县和4个郊区,共辖74个乡。

1986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决定,苏家屯、新城子、东陵、于洪4个郊区,按城市区管理,既管城区、又管农村,以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挥城市多功能的作用。这个决定从1987年1月1日起实行。

1993年1月,法库、康平两县划归沈阳市管辖。

1993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新民县,设立新民市(县级)。至此,沈阳市辖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于洪、苏家屯、东陵、新城子9个市区以及新民、辽中、法库、康平4个县(市)。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沈阳市总人口7203717人。其中:和平区651874人、沈河区 601444人、大东区 645838人、皇姑区 707994人、铁西区 748834人、苏家屯区 435342人、东陵区 601489人、新城子区 304230人、于洪区 606008人、辽中县 501627人、康平县 324956人、法库县 420362人、新民市 653719人。

2002年,辖:9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3个县,112个街道、68个镇、73个乡(含10个民族乡);1309个社区,1943个村民委员会,面积12941.82平方千米,人口727.71万。

2002年初,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的朱尔屯村、木匠屯村2个自然村划归大东区文官街道。200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4]78号)批准:将沈阳市东陵区长白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6.2平方千米,原由浑南新区代管)划归和平区(2003年实际变动)。2005年,东陵区五里河公园划归沈河区五里河街道管理。2006年,民政部(民函[2006]300号)批准:同意将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

2007年底,全市共辖212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111个街道、49个镇、45个乡、7个民族乡。其中,市辖区共辖129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106个街道、11个镇、10个乡、2个民族乡。

2007年,沈阳市辖10个区、3个县、1个县级市。面积12948平方公里。人口776.3万人。

和平区 面积21.4平方千米,人口64万。辖12个街道。

沈河区 面积58平方千米,人口110万。辖15个街道。

皇姑区 面积44.9平方千米,人口83万。辖10个街道。

大东区 面积51.18平方千米,人口63万。辖13个街道。

铁西新区 面积126平方千米,人口100万。辖20个街道。

浑南新区 面积292平方千米,人口30万。前身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陵区 面积913平方千米,人口30万。辖5个街道、1个乡。

于洪区 面积34.4平方千米,人口61万。辖17个街道、2个镇、1个乡。

沈北新区 面积1098平方千米,人口31.93万。辖7个街道、2个镇、5个乡。

苏家屯区 面积762平方千米,人口43万。辖12个街道、5个乡。

辽中县 面积1460平方千米,人口47万。辖14个镇、3个乡。

康平县 面积2175平方千米,人口35万。辖7个镇、4个乡、4个民族乡。

法库县 面积2320平方千米,人口44.5万。辖8个镇、10个乡、1个民族乡。

新民市 面积3352.5平方千米,人口67.15万。辖5个街道、11个镇、13个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沈阳市常住总人口8106171人,其中:和平区700992人,沈河区849267人,大东区782867人,皇姑区925176人,铁西区1017564人,苏家屯区474779人,东陵区411110人,沈北新区423323人,于洪区670843人,辽中县476081人,康平县316819人,法库县399587人,新民市657763人。

2014年6月17日,民政部(民函[2014]171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

2015年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15]145号):同意沈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迁至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3号市规划大厦3号楼。

图文:陈鑫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