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不符、强行冲卡、抗拒执法、弃车逃离……这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给社会也造成了恶劣影响。今天给大家整理上周末辖区发生的一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呀!

7月14日11点05庆阳市分庆城公安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接到预警:辖区G211线352KM卡口处一辆车号为甘MP5**3号小型客车逾期未检验、未按期投保责任险。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警力在芡子沟附近设卡拦截。该车遇到拦截时驾驶员李某宏不降速反而加大油门冲过卡口,逃避检查。

大队立即出动第二组人员在西环路金杆杖门前进行第二次拦截。违法车辆到达拦截点后虽被拦停,但是李某宏拒绝下车,而是将车窗放下一指宽细缝与民警对话,且态度恶劣。在收到民警让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的指令时,其佯装寻找证件又一次加大油门冲出拦截点,高速向合水板桥方向逃窜,为市民出行带来极大隐患。执勤民警立即研判其逃跑路线并迅速通知白马交警中队民警在高楼乡辖区寻找适宜路段进行第三次拦截,同时通知教子川执勤点随时准备行动。

11时40分许,某在高楼乡王塬村路段发现第三处拦截点后,明白再无冲卡可能,便弃车向道路右侧果园跑去,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带回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宏,男,38岁,合水段家集人,2015年取得机动车驾驶证D证,2016购买甘MP5**3号小型轿车。后其一直驾驶该车行驶于乡间小道,躲避路面检查。由于缺乏专业的驾驶技能培训, 李某宏2016年至今共出现26条交通违法行为,均为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2019年庆城县集成指挥中心成立后,实现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力度。

李某宏在科技助警的局势下无所遁形,原形毕露。目前,李某宏因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按期进行检验、未按期投保责任险、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四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罚款 3300元,记15分的严厉处罚。

(消息来源:庆城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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