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小区内已经安静了,但是陈明家中却十分热闹,时不时地传出争吵的声音。

装修十分考究的客厅内,沙发上坐着三个人,一个人是这个家的主人陈明,另外两个则是小区所在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分别是五十岁的周建国和二十来岁的徐长安。

"陈明啊,你说这事儿是大家商量好了,马上就要实施了,你这突然冲出来阻挠是个什么情况?咱们都是老邻居了,怎么说也居住在一起十来年了,当然是希望咱们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是吧?"说话的是周建国,他比陈明大上一圈,陈明对他还算有些尊重。

陈明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说话和刚才一样十分直接:"周哥,你别那样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个多自私的人呢!你们现在贸然在小区内施工,而且还是在我们11幢和12幢之间,这肯定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啊!再者说了,之前这里都是草坪,你们现在却要清理掉他们铺设水泥地面,这给我们这两栋楼的人的生活肯定会带来影响!你住在三幢,不会明白我们的感受的!"

这话说得周建国就不爱听了:"陈明,我说来说去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呢?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小区有历史了,怎么说也存在二三十年了,我可以说是小区内的第一批住户,小区对我来说就相当是我的根儿啊,我怎么可能不为它好,不为大家好呢?况且,我们小区的情况比较特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我们小区的保安、保洁等工作都是由我们居委会负责管理的。现在,随着小区业主购置车辆增多,停车难问题出来了。不少人向我们这边反映,希望能早点解决这个问题,这不,我和小徐好些个人商量了之后决定开会,好几次召集小区11幢、12幢楼居民代表召开园区整治座谈会,这才最终决定由居委会牵头进行园区整治项目的施工,将小区11幢与12幢楼间的花圃绿化树木清理掉并铺水泥地面,改为公共停车位。这原本都商定的事儿,怎么到你这就不行了?"

周建国这番话说得在情在理,让陈明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反驳。徐长安戴着眼睛,在旁边安静地听着,一直没有说话。

好一会儿之后,一直闷着头的陈明才开口了:"周哥,这草坪属于小区内的绿化设施,也属于城市绿化的一部分吧?你们这样清理了绿地,应该违反城市绿化条例,侵犯了我们居民居住环境的绿化权益吧?"

周建国一时无语,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得,周建国也懒得和陈明再理论下去了,毕竟已经晚上十点多了,眼看着就要十一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满,周建国告别了,陈明,和徐长安离开了陈明的家中。

……

"昨晚在回去的路上,周叔特意让我今天过来问的。"律所内,徐长安笑呵呵的,他已经将小区内绿地的事儿说了一下,特意问道,"张律师,现在绿地被清理了一半,也铺上一部分水泥了。现在陈明说我们这种行为违法,强制要求我们恢复11幢与12幢楼间的公共绿地原貌。我们对此不解,到底他的说法对不对?"

张朝军对案子已经明了,回答道:"按照您所说的,小区11幢至12幢间的花圃绿地是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应属小区业主共同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改变业主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在本案中,陈明作为小区业主之一,虽对改变小区规划享有诉权,但因他所诉求事项是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他在不能证明他诉求意愿代表了小区多数业主的意志的情况下,采用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的救济方式于法无据。"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是可以改变这片绿地的?"

张朝军摇头:"《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本案中,对居委会未经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小区11幢与12幢间的花圃绿地的用途违规行为,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陈明可以通过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居委会改正上述不合法行为的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回答简直峰回路转,刚才还放心的徐长安此刻才算明白真正的答案:"这样啊,那我回去早些和周叔说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就办一下手续,让我们的行为合法化吧。"

"这样当然最好。"张朝军笑笑,嗯了一声。

=======慧问提示=======

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应属小区业主共同使用。多点绿色的环境,对人的身体和心情都是有益的。如果小区居委会擅自将绿地改成停车场,侵犯了业主们的权益,业主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的话很难得到支持,最好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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