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工程开工之日至5月15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

排查范围为,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其他征收安置住房等在内的城镇范围内全部在建安置住房,以及城镇范围内全部在建保障性住房。

重磅!建筑质量有问题,将一路追查至发包方!黑龙江省启动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专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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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知》,

我省全面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排查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质量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有无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对存在实体质量问题的项目,将进一步排查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和发包承包情况,排查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立台账,逐一排查,对发现问题逐一整改,不留死角。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要严肃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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