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战略决策,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县公安机关成立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迅速开展雷霆攻势,一举打掉了以刘年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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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刘年生,男,196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22128196312275118,家住: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灯龙垸九组,曾担任蕲春县狮子镇治安巡逻队长,现已羁押在蕲春县看守所。

  根据该团伙违法犯罪特点,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1、房地产、市政工程等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强揽工程、土方施工、渣土运输、沙石料钢筋水泥供应等强买强卖、强迫交易行为;

  2、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高利赌债、暴力讨债、软暴力跟脚讨债、非法拘禁、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

  3、宾馆、饭店、网吧、寄售行、KTV、足浴、洗浴中心、赌场等行业场所收保护费“看场子”、充当地下出警队“摆场子”等行为;

  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5、介绍、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6、矿山、河流领域非法采矿行为;

  7、违规承包未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私房建设并从中非法获利,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妨害公务行为;

  8、强占土地从事私房建设、小产权房开发,非法经营需经政府部门许可的行业;

  9、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群众对刘年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配合政法机关对其进行严厉惩处。

  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蕲春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713—3876110

  缪警官:18986753662

  伊警官:15327758631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

  湖北省蕲春县扫黑办(新公安局七楼)

  邮政编码:

  435300

  蕲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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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来源:扫黑办

  编审:大鸟、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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