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引发热议。文件提到,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并且要求此项工作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通知发出后,众多网友猜测该通知与此前槟榔致癌的争议有关。“停止广告宣传是为了规范产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与外界无关。”3月8日晚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会长杨勋告诉南都记者,槟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暂不调整,通知下发后执行进展较好。

湖南要求省内槟榔企业停止广告宣传

3月7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省内槟榔企业停止广告宣传。

湖南槟榔协会:要求停广告与槟榔“致癌”争议无关,生产暂不调整

通知中提到“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槟榔)行业相关企业的行政指导会议及常务理事会特别会议精神,所有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停止发布的媒介平台包含且不限于报纸、电台、电视台、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列车、地铁、公交车、网络平台、电子屏、店招、影院、出租车顶等。

“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通知指出,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企业,市场管理部门将取证并采取相应措施。

文件内容在网络引起热议,不少网友猜测此事与之前槟榔或致癌的争议有关。

“停止广告宣传是为了规范产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与外界原因无关。”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会长杨勋告诉南都记者,发布通知是因为现在时机成熟且具有可操作性,经过前期的评估后才开展此项工作。

湖南槟榔年产20余吨,协会称“生产暂不调整”

在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该条通知前,槟榔曾多次引起过争议。

2003年8月,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发表报告,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将其与烟草、酒精等致癌物列为同一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也曾对湘潭进行过调查,发现嚼槟榔者中66%有口腔黏膜病变,而不咀嚼槟榔者的这一数据仅为1.5%。

南都记者注意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公布的一类致癌物清单中,有三种致癌物与槟榔有关,分别是槟榔果、含烟草的槟榔嚼块和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

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从事槟榔加工的企业有30余家,年产量20余吨,并且连续保持销售额年平均15-20%的增长速度。

关于该通知对槟榔行业产生的影响,杨勋表示,“对行业只会起到规范与提升的作用。”此外,他表示,目前只是停止广告宣传,槟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暂时不会调整,且通知下发后,“执行进展较好。”

采写:实习生 吴丹丹 南都记者 张雅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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