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此次为山东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药品监督抽检,分别对北京同仁堂青岛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颐卜生南大街店、阳谷县人民医院等多家机构使用的蒲公英、人参片、紫苏子等药品进行了抽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

"\u003Cp\u003E中国网财经7月22日讯 今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19年第3期)”显示,43家生产(配制)单位的22个品种61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此次为山东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药品监督抽检,分别对北京同仁堂青岛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颐卜生南大街店、阳谷县人民医院等多家机构使用的蒲公英、人参片、紫苏子等药品进行了抽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经核查确认,43家生产(配制)单位的22个品种61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这43家生产单位包括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河北孚泰药业有限公司等。\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责任编辑:张润琪)\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65134903931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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