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江苏扬州的一幕惨剧。受害者重伤二级,人生尽毁。

但起因仅仅是一次私奔。

我真没办法理解,这行凶者到底是有多狠毒,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自己老公和别人跑了,为什么要伤害人家的女儿?

如果你跟别人跑了,别人老婆去你家砍你孩子,你能同意吗?

其实即使不说,这女人肯定也知道自己这么做绝对是伤天害理的。但她就这么做了,而且还做的惨绝人寰。

17岁的女孩儿重伤二级,以后你让人家怎么生活?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但其中区分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按照现在的标准,重伤二级的严重性,仅次于重伤一级。

重伤一级那都得什么样了,以下是公安机关列出的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俗称植物人)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基本没有四肢活动能力)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好家伙你一壶开水下去,感觉自己报仇了吗?你没想想被你灌开水的人什么感受吗?

自己老公跟别人跑了,你看人家女儿不顺眼可以理解,但你仅仅因为不顺眼,就这样伤害一个未成年小姑娘,说什么也过不去!!

可能生活让你受到了太多不公正待遇,让你变得满身戾气,所以人家毁你家庭,你就要人性命吗?

以后这孩子,你就养一辈子吧,做了这种孽,你怎么还也是还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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