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报】滨州关于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典型问题

滨州市纪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聚焦职责职能,精心谋划实施,严厉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分别是:

沾化区富国街道薛巴村原党支部书记薛付国、村委会主任薛吉印纵容恶势力违法行为问题。

2017年,薛付国、薛吉印带领薛巴村会计薛吉兵,到有关企事业单位施加压力,要求将土方和小型建筑工程交由薛吉兵等人负责,为薛吉兵等人非法谋取经济利益创造条件。薛吉兵等人多次组织他人,以扰乱施工的方式向有关单位强揽工程,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薛付国、薛吉印在明知薛吉兵等人多次阻挠有关单位施工情形下,未予制止,纵容薛吉兵等人违法行为。2018年9月,薛付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薛吉印被责令辞职,相关法定手续正在办理中。2018年8月,薛吉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博兴县陈户镇闫陈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连军等人涉恶问题。

2017年,赵连军因承揽某银行装修工程未果,与闫陈村村委会主任杜国明商定,通过乔庄镇焦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建光,多次雇佣他人长期阻挠银行装修施工。2018年1月,该银行迫于压力支付给闫陈村劳动服务处90000元。2018年9月,赵连军、常建光、杜国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辞去所担任的村委会职务。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三人法律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惩治“保护伞”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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