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现对金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8年10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金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1.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航段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航段燃油附加费。

  2.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计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及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4.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如您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咨询处理。

  金鹏航空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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