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身酒气从车上下来,做为妻子你却说你是肇事者,也许你认为这是爱他的表现,但法网恢恢,又岂容他轻易逃脱,没能救了他,还害了你自己。

9月27日凌晨时分,四川绵阳至三台路上,一名六旬老人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三台交警大队经过调查,警方很快锁定肇事车辆,然而,满身酒气的车主竟带妻子前来“自首”,最后在民警的教育攻势下,车主交代了肇事逃逸并叫妻子顶包的违法事实。目前,三台交警大队已邀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我只想说,知法犯法,罪无可恕,天道轮回,苍天饶过谁?一个酒驾毁了自己的家庭,也永远地夺去了一个老人的生命。

酒驾撞人后逃逸,既违反国家法律,更是人性的泯灭。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驾撞人逃逸并致人死亡,已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另一方面,撞人后逃逸,毫无人性。紧张害怕情有可原,但是逃跑这件事就无可饶恕。所谓不是自己家里事,不是自己亲人,感受不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但这不是逃逸的理由。兴许老者还有一丝气息,及时送医或许会有一线生机,冰冷的夜,放任一个老者慢慢死去,实在残酷。

找妻子顶包,更是一错再错。让妻子顶包,往轻了说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往重了说就是无视法律,当所有人都是傻子?尽管男人可能是一个家里的顶梁柱,但那位老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男人犯下的过错为什么要让一个女人来承担后果?难道找妻子顶包就不用接受惩罚,就可以逃过法律的质问与审判了吗?

在无法律意识的情况下,爱之切则害之更深。从妻子的角度讲,该女子能有此行为,我们可以说她爱丈夫,爱家庭,而现实生活中的大义灭亲往往会被所谓的世人诟病。但我们是法制社会,不是人情社会,一切不正当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做为妻子她想为爱包庇,但法律不允许她这样做,其行为涉嫌包庇和妨碍公务,本来是一个犯错,现在可能两个都要受到处罚。

最后,更想说的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悲剧往往在一念之间,酒驾带给我们的教训已经足够多了,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教训,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这个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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