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苏步青、李四光…他们是教授中的教授,第1批全国仅30人

部聘教授制度是国民政府为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培养抗战建国人才、稳定高水平师资队伍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消除中国的民族意识和固有文化,日本采取各种手段破坏中国的文化教育机关,特别是对高等学校进行了大肆损毁。为了保护高校,使其避免继续受到破坏,以延续国家科教实力,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临时政策和措施,部聘教授制度就是在这样背景下被提上议事日程。

一、部聘教授入选名单

1941年教育部拟定《部聘教授服务细则草案》,先后提交学审会第七次常委会和第三次全体大会讨论通过。经过一年多的推选,1942年8月,第一批部聘教授产生。1943年12月,第二批部聘教授产生。部聘教授是近代中国教育史上规格最高的教授群体,他们被称为“教授中的教授”,拥有较高的学术荣誉。这一制度的实施也表明了国民政府重视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的决心,和希望通过他们达到发展学术、培养建国人才目的的努力。

1942年8月,全国大学共有30位教授被遴选为第一批部聘教授。其中28位被公示:

杨树达(国文)、黎锦熙(国文)、吴宓(外文)、陈寅恪(历史)、萧一山(历史)、汤用彤(哲学)、孟宪承(教育)、苏步青(数学)、吴有训(物理)、饶毓泰(物理)、曾昭抡(化学)、王琎(化学)、张景钺(生物)、艾伟(心理)、胡焕庸(地理)、李四光(地质)、周鲠生(法律)、胡元义(法律)、杨端六(经济)、孙本文(社会)、吴耕民(农学)、梁希(林学)、茅以升(土木)、庄前鼎(机械)、余谦六(电机)、何杰(地质)、洪式闾(病理)、蔡翘(生理)。

据曹天忠《档案中所见的部聘教授》一文所示,另有沦陷区2人未能公示,一位是滞留在上海,一度失去人身自由的生物学家秉志;另一位是数学家胡敦复。

1943年12月16日,15人当选为第二批部聘教授,分别是:

胡小石(国文)、楼光来(外文)、柳翼谋(历史)、冯友兰(哲学)、常道直(教育)、何鲁(数学)、胡刚复(物理)、萧公权(政治)、戴修瓒(法律)、刘秉麟(经济)、邓植仪(农学)、刘仙洲(机械)、高济宇(化学)、梁伯强(医学)、徐悲鸿(艺术)。

二、学科分布

两批部聘教授共45人,分布在中国文学(3人)、外国文学(2人)、史学(3人)、哲学(2人)、教育学(2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学(2人)、心理学(1人)、地理学(1人)、地质学(1人)、政治学(2人)、法律学(2人)、经济学(2人)、社会学(1人)、农学(2人)、林学(1人)、土木水利(2人)、机械航空(1人)、电机学(1人)、矿冶学(1人)、医学(2人)、生理解剖学(1人)、艺术(1人)等25个学科中。

学科面分布较广,既有基础学科,也有涉及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学科,体现了统筹兼顾,文、理并重,理、工均衡发展的特点。他们都是本学科公认的学术领军人物,代表着本学科发展的最新趋势。他们有许多在1948年还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三、受聘时年龄分布

其中40~50岁,23人,占了总人数的51%;50~60岁,21人,占了总人数的47%;60~70岁,1人,占了总人数的2%。年龄最小的分别是机械航空科的庄前鼎和史学的萧一山,均为40岁。最长者是史学的柳诒徵,时年66岁。40~50岁的部聘教授超过了总数的一半,成为这个群体中的核心力量。他们年富力强、知识渊博,成为推动中国学术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籍贯分布

在45名部聘教授中,江苏13人,湖南8人,浙江7人,江西4人,广东4人,湖北3人,河南3人,河北1人,四川1人,陕西1人。从区域划分来看,华东地区24人,占53%;华中地区14人,占31%;华南地区4人;华北、西南、西北地区各1人。长江流域特别是中下游地区部聘教授人数占了近80%;江苏、湖南、浙江等省人材辈出,是因为这些地区近代新式教育较为发达,留学教育也较为兴盛。因此,所产生的著名教授人数也位居前列。特别是江苏省籍的部聘教授接近三分之一,这样的比例令其它省份无法相比。湖南籍部聘教授数量超过文风鼎盛的浙江,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湖南新式教育发展的成就。

五、留学经历和学历分布

在45名部聘教授中,42位有着留学经历,占93%,甚至有的教授不止留学一个国家。就留学国来看,居前三位分别是美国25人、日本6人、英国4人。留美者数量遥遥领先,且大多学习理工类学科,说明了近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深受美国影响。而无留学经历的有黎锦熙、胡光炜和柳诒徽3人,他们主要从事的是中国传统的文史学科领域的研究。就学位而论,有学位者33人,占总人数的73%。其中博士学位16人,硕士13人,学士4人。前两者人数,占总人数的66%。说明留学经历和高级学位的获得,在部聘教授中是相当普遍的。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他们的确是高质量的教授群体。

六、受聘单位分布

在第一批受聘30名教授中,西南联大7人:汤用彤、吴宓、吴有训、饶毓泰、张景钺、庄前鼎和曾昭抡;中央大学5人:胡焕庸、艾伟、孙本文、梁希和蔡翘;浙江大学3人:苏步青、王琎和吴耕民;武汉大学杨端六;中山大学何杰;西北工学院余谦六;江苏医学院洪式闾;湖南大学杨树达;西北师院黎锦熙;西北大学萧一山;国立师范学院孟宪承;燕京大学陈寅恪;上海交通大学胡敦复;中央政治学校胡元义;茅以升在交通部桥梁设计处;李四光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所长;秉志在上海沦陷区;周鲠生在美国任国际联盟中国顾问。

可见,在首批部聘教授中,受聘人数前三位的高校是西南联大、中央大学和浙大。再加上第二批15名受聘教授和人员调动,不少单位的聘任总人数发生了新变化。

以1945年为例,中央大学13人,除原来首批的5人外,再加上胡光炜、楼光来、柳诒徵、高济宇、戴修瓒、吴有训、徐悲鸿和常导直;西南联大8人,首批除吴有训离任外,其余6人续聘,加上冯友兰和刘仙洲;浙江大学4人,首批3人,增加胡刚复;武汉大学3人,周鲠生、杨端六和刘秉麟;中山大学2人,邓植仪、梁伯强;四川大学2人,萧公权、胡元义;重庆大学2人,何鲁、何杰。湖南大学、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学院、燕京大学、西北大学、国立师范学院、江苏医学院各1人。所不同的是中央大学反超西南联大。这是由于中央大学原本基础较好,抗战爆发后及时、几乎完整无损地转移到大后方;加上国民政府的政策支持,学术环境优越,经费较充足。

总之,两批部聘教授主要集中在西南联大、中央、浙江、武汉、中山等名校里,这在相当程度上奠定了日后中国重点大学的基本格局。

思考

现如今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特别是拥有学科带头人、学术大师成为一所大学持久发展和竞争实力的核心力量。各级政府、各类高校都设置了一些特聘教授岗位,优其待遇,希望能够聘请到一批高质量的教授队伍,加强科学研究的力量。在这种背景下,对民国时期的部聘教授制度研究的学术价值、现实意义就更加明显了。

可以肯定地说,实施部聘教授制度的某些做法,时至今日仍值得参考。如在政策的制定上,应强调通过严格的法规,做到有章可循;在政策的执行中,应重视荐选的渠道和环节,力求公平、公正;应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控制人数和学科;还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注重对其研究成果的考核等。

附录

教育部设置部聘教授办法(1941)

第一条、教育部设置部聘教授、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部聘教授、须具备左列条件、(一)在国立大学或独立学院任教授十年以上者、(二)教学确有成绩声誉卓著者、(三)对于所任学科、有专门著作、且具有特殊贡献者、

第三条、部聘教授、须由教育部提经学术审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后可聘请之、

第四条、部聘教授候选人、除由教育部直接提出者外、国立大学及独立学院处经教育部备案之具全国性之学术团体、得就各该学校、或团体中合于第二条规定之人员、呈请教育部提出之、

第五条、部聘教授任期五年、期满后经教育部提出学术审议委员会通过续聘之、

第六条、部聘教授薪俸、以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第八条规定之专任教员薪俸教授月薪第三级为最低薪、由教育部拨交指定服务之学校转拨、

第七条、部聘教授由教育部于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特设讲座、从事讲学及研究、其服务细则另定之、

第八条、部聘教授讲座设置处所、得由教育部根据需要、于学年终了时调动之、

第九条、部聘教授名额、暂定三十人、

第十条、本办法自呈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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