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房地产调控持续深入,开发商为寻求自保,加速资金回笼,纷纷加入降价销售行列。市场转入冷淡是趋势性的,一旦形成,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观望队伍。但销售还是要继续,现在许多开发商心理很矛盾,一方面想加大销售力度,必然需要大力推广宣传,另一方面又担心一些优惠打折信息刺激到前期准业主们。虽然说一些房企通过促销取得了不错销售业绩,但这一切并不顺利,价格没降多少,反倒惹来麻烦。

就在近期,安徽某城市就因为开发商降价销售商品房,却引来前期准业主们纷纷维权。而在1年前,这个小区销售均价1.9万,当时大家还纷纷抢夺房子,而现在房价掉至1.3万,准业主们可不干了,凭什么短短几个月,100平米房子就要损失50-60万。业主们认为这与开发商前期定高价有关,后期降价是属于扰乱市场行为。维权目的是希望开发商能够弥补他们的损失或者给予退房。

房产商纷纷降价销售,准业主们上演“维权”,购房者要求合理吗?

我们先不论准业主们能不能维权成功。我们想说的是,房子作为一种商品,一种大件商品,本应该由市场来决定价格,既然是市场行为,那么房子涨和降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从开发商角度讲,市场好时,就会提价销售,以获取最大利益,市场下行时,就会降价销售,以达到快速去化目的。就如我们自己在出售物品时一样的道理,需要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卖出的价格。

分析一下准业主们维权缘由,无非有这么几种:一是刚需购房者,认为前期多花钱,这些都是血汗钱,心理不甘;二是投机炒房者,他们一般都用着高杠杆,房子大幅降价对他们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弄不好会倾家荡产,房子被银行没收。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想说的是,本来就是用于自住,当时决定买入,也应该是能够承受这种总价,是一种长期行为,不至于负担不起。而后一种,我们认为是咎由自取,现在国家要求房住不炒,自己不能判断出市场走势,逆势而行,理应承担后果。

房产商纷纷降价销售,准业主们上演“维权”,购房者要求合理吗?

从法律关系角度讲,准业主们维权也没有道理。买卖房本来就是相互愿意的情况下,房子价格是物价部门批准的,开发商销售房子也是合法的,在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约束,其中对于房子价格以及其他附属约定是产生法律效力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若降价就维权,就是一种无理取闹行为。有人说,如果降价就可以找开发商要说法,那么房子价格涨了,你是不是也应该给开发商分一杯羹。

在中国,房子已经具备了居住和金融属性,可以说,是一半对一半。如果说自住是无所谓涨跌的话,那么金融属性必然伴随着风险,因为这里面掺杂着投资和投机因素。现在国家对房地产控制严格,要想在政策不放松的情况下大幅上行,几乎不可能。反倒是在政策严厉管制时,市场遇到风吹草动,开发商让价销售概率较大。在购房成本一路上扬的时候,房价不涨就意味着亏损,我们希望投资者还是要审慎决定。

房产商纷纷降价销售,准业主们上演“维权”,购房者要求合理吗?

最后,买房要跟着政策走,国家让你不要买就不要买,国家需要你支持的时候你再买。在目前这个阶段,把有限的房源留给刚需购房者,这也算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对于前期准业主维权,如果是非价格因素,我们是支持的,如果是因为价格跌就维权,我们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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