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div\u003E\u003Cp\u003E7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省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如下:太原市: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

"\u003Cdiv\u003E\u003Cp\u003E7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考核程序,对通过验收的太原市小店区、晋源区等15个县(市、区)进行公示。\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省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如下:太原市: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朔州市:怀仁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汾阳市、孝义市;晋中市:寿阳县;长治市:平顺县、襄垣县;晋城市:高平县、泽州县;临汾市:侯马市;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7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节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351-4666994。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23326779319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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