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收到检察建议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对涉事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进行现场督办,要求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污水达标后才能排放。\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今年4月,蕲春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县境内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建设医疗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他们将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污水简单沉淀后直接排放至附近下水道,有的甚至直接倒入卫生间。

"\u003Cdiv\u003E\u003Cp\u003E来源:检察日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杨宇帆 蒋长顺)医疗污水不经过消毒、灭活等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往往会造成水、土壤污染,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疾病。近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就县域内一些乡镇卫生院将未经处理的医疗污水直排下水道等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医疗污水直排问题整改。\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今年4月,蕲春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县境内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建设医疗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他们将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污水简单沉淀后直接排放至附近下水道,有的甚至直接倒入卫生间。这些医疗污水最终经过管网与生活污水一起流入附近河流,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较大威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为此,该院干警通过拍照取证、向卫生院负责人做笔录等方式搜集了相关证据,随后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该院迅速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收到检察建议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对涉事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进行现场督办,要求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污水达标后才能排放;蕲春县卫生健康局迅速成立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要求相关单位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任务。\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今年6月18日,蕲春县卫生健康局将整改情况回复该县检察院,表示全县29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经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已投入正常使用。\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如今,蕲春县境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均配齐了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医疗污水被集中收集后,经人工投放消毒药粉,充分消毒净化达到检测标准后再排放,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39925497905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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