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一、本次减持情况\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中通投资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9年7月25日,公司接到中通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7月25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u003Cp\u003E持股5%以上股东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于2019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u002F\u002F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投资”)为获取部分投资收益,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利尔化学股份不超过10,487,460股(占利尔化学总股本比例2.0000%)。\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9年7月25日,公司接到中通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7月25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一、本次减持情况\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中通投资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三、其他说明\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1、中通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所持有利尔化学股份变动的承诺, 本次减持也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截至目前,中通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3、公司将继续关注中通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四、备查文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中通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特此公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董 事 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9年7月26日\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7444787041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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