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知: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总则》

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法人承担。对于法人承担的是何种性质的责任,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一、直接责任,即相对人对于分支机构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可以不向分支机构主张权利,而直接要求法人承担责任。

二、补充责任,即相对人对于分支机构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先向分支机构主张权利,分支机构不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才可要求法人承担责任。

三、连带责任,即相对人对于分支机构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可以同时向分支机构与法人主张权利,分支机构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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