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23日下午,由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定城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场督办。"\u003Cp\u003E7月2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定安县移交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其中一起反映有人在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北路粮食加工厂宿舍后面的空地养殖生猪,散发臭味,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u003Cp\u003E7月2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定安县移交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其中一起反映有人在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北路粮食加工厂宿舍后面的空地养殖生猪,散发臭味,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海南日报记者7月26日从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经过现场核实,有一居民在居住区养殖猪,目前,生猪已被全部搬离。\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23日下午,由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定城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场督办。经查,一定城镇东北门社区居民周某在人民北路粮食加工厂宿舍后面搭建了3间砖瓦结构猪棚,用于暂时放置收购的生猪,现猪棚内共有2头生猪,猪棚及周围散发着臭味。现场发现,周某未采取任何治污措施,饲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弃物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中。针对污染环境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对周某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日内必须规范处置生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海南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猪棚,现场已无臭味,搭建的猪棚已被部分拆除。“当前,已督促当事人将2头生猪全部搬离,并送往定城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检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和执法管控力度,严格禁止在县城居民区饲养家畜家禽,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保护生态环境。\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0118322184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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