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方某地一位业主B已达验收标准的新房被破坏得无处下脚,墙上还被喷上了:“XXX不给工资,猪狗不如”的红油漆。业主B发现后立马报警,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很快破案。

原来是因为装修公司因工人A装修的个别房屋出现问题而没有与其结清剩余的2000元工钱。临近春节,A急于回家,多次找装修公司,当发现迟迟难以兑现时,一时冲动竟然砸毁了自己亲手装修的“成果”扬长而去,却不知道已经触犯了刑法。

在本案中,这位业主的法律意识还是很强的,立马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因为引发此案的装修工人与装修业主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装修款纠纷,现在已经升级到了刑事案件。本案中A因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造成业主十多万的经济损失,工人A可能将因此而面临牢狱之灾。

知识拓展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装修或多会少都会遇到些烦心的事,又近年关,也是众多新房装修快完工的日子,遇到纠纷建议多多咨询专业人员的意见,群求相关机构帮助调解,摆正心态和平解决才是王道。

小唯希望广大业主朋友和装修工人朋友们切莫逞一时之气,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好了,本期分享就先到这里啦,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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