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份的工资到手,意识到已经进入下半年了,照例要瞄一下数字。一看发现问题,个税比年初时扣的多了,难道是财务算错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月度纳税却出现了 "前低后高、逐渐增加" 的现象。

上海市税务部门 12366 热线也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询电话:"每个月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这个月扣除的个税比上个月多了?"

税务部门给出正确答案:这并不代表税负增加,今年对工资、薪金新采用的累计预扣法了解一下。

01

收入越高

越早遇到 " 税率跳档 "

" 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方式发生了变化。今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解释了原因。

名词解释:

【税率跳档】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7 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 " 税率跳档 "。

举个例子:

假设纳税人马小云每月扣除 " 五险一金 " 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2 万元,享受每月 1000 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1 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0 元,适用 3% 税率,以此类推,6 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3.6 万元,仍按照 3% 计算,所以 1-6 月每月应预缴个税 180 元;

而到了 7 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 4.2 万元,其中超过 3.6 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 " 跳档 " 到 10%,所以 7 月份应预缴个税 600 元,比之前几个月多了 420 元。

再举个例子:

纳税人丁小磊每月扣除 " 五险一金 " 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5 万元,也享受每月 1000 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 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9000 元,适用 3% 税率,1-4 月每月预缴个税 270 元。

到了 5 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比马小云早 2 个月超过 3.6 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的第二级,预扣率为 10%,他的预缴个税变为 900 元。

原来,应纳税所得额高的人,更早遇到 " 税率跳档 ",而且下半年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4.4 万元、30 万元等临界点时," 税率跳档 " 还会继续。

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 6 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会有所不同。

02

总额不变

前几月先享低扣率

适用税率怎么算," 税率跳档 " 共有哪些临界点,拿出工资条,对照下面这张表一看就明白。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敲黑板,知识点来了!

新的计税方式而产生 " 前低后高、逐渐增加 " 现象,全年交的个税总额却是一样的。

自 2018 年 10 月起,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调整为 5000 元,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年度税率表按月换算,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

2019 年 1 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转变为累计预扣法后,采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按照一个纳税年度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预扣率。从一个纳税年度来看前后两种计算方式所缴纳的个税总额是一样的,但累计预扣法让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说其实是为纳税人让利的。

虹口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用 " 两个比较 " 作了进一步解释:

用两种计税方式比较:个税改革前是按月计算,月度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新个税法对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缴,按年汇算累计计税。而且新的计税方式,对月度收入波动大、一些月份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还可以拉低税负。

个税改革前后税负比较:受 " 起征点 " 和税率调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明显。假设案例中的纳税人马小云工资薪金一直未发生变化,他在 2019 年度需要缴纳个税为 4680 元,比上一年减少了 7000 多元。

同样条件下,纳税人丁小磊 2019 年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 2018 年下降了 10920 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偷着笑。今年少交了那么多个税,又可以买买买了,不过最好少产生需要耗费脑细胞分类的 " 副产品 "。

03

2019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打印出来好好学习

税目税率总表

1、个人所得税有税率和预扣率两种计算比率。

2、个人所得税税率有综合所得税率、经营所得税率、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以及 20% 比例税率四种。如下图:

3、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有预扣率表一和预扣率表二、以及 20% 的预扣率。如下图 :

4、适用 20% 税率和适用 20% 预扣率、是完全不同的税目。

5、只有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才会使用预扣率,年终统一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多退少补。

6、预扣率表一和综合所得税率表的数字是一样的,它适用居民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预扣率表二和旧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劳务报酬税率的数字是一样的,它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20% 的预扣率适用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比较特殊,它虽然属于劳务报酬,但在预扣的时候适用的是工资薪金的预扣率表一。

8、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主要适用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非居民个人这些所得不存在预扣预缴的问题。

9、单独计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按月和按季领取、非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同样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

10、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的部分;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适用综合所得税率。

1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经营所得税率。

1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这几项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不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不需要预扣税款,由扣缴义务人直接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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