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以生滅心看出世法,一般人會認爲出世法也隨人生的完結而滅,從而對出世法沒有真實的瞭解,認爲修行,功德,善事等都是太模糊,太遙遠,錯誤地認爲人死如燈滅,對世間法和出世法混淆不清。​ 世間的一切法則隨人的死亡而滅,所以追求一切的物質享受,人世間的爭奪,到頭來只是一場空。
​任何人間的名利都是虛幻,能帶走的只有孽隨身。出世法是不生不滅的,隨着人的元靈的存在而繼續發生作用。人的元靈不隨人身體的死亡而消失,會繼續存在於不同的空間或世界。

元靈在某些情況下也會消散,即真正意義上的滅亡,如:地獄有刑“下油鍋”或“下火海”,元靈給人類似於水銀的感覺,經油鍋或火海,纔會散掉,變成散靈,轉成“溼生”或“卵生”的小生物。而原來的靈從此不再存在,這纔是真正意義上的滅亡。

靈魂在正常情況下是不滅的。以“我知我見”去研討佛法,就離佛法越來越遠。從我知道的,我看到的,來理解佛法,來評論別人的修行,只能是“個人意見”。

比如:有人認爲自己是正的,別的派、宗或法都是不正的。每個人的經歷,成長環境都有差別,同樣一件事,落在不同人眼裏,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如果以個人的結論,以每個人自己的思維來研討佛法,就會形成偏見,形成我執或他執,從而影響對真理的認識。 只有拋開“我”,才能避免偏見,才能從衆多的法中找到正法。

學佛就是修心,萬法唯心,修心的路就是學佛的路。心浮則飄,心不定則魂飄,如果心中有着無數的雜念,有着許多的擔心,憂慮、愁苦,那麼心就不能安定,靈魂就不能安寧。
​​​​心淨則定,只有心中乾淨,心才能靜,魂才能定。心定則道生,心定了,道行才能生出,也就是才能覺悟,才能悟出道理,悟出佛法的真理。

心要淨,就要明因果,知輪迴,懂緣分,才能不貪,不瞋。隨緣而不攀緣,對於生活中的很多事都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要強求,任何求來的都不是自己的。

緣分到了,會有跡象顯現。緣分不到,同樣會有跡象。佛心等於衆生心,只有想着衆生心,纔能有佛心,理解、愛護、原諒等都是必備的品性。

覺心先求自覺而後覺他,先要自己覺悟才能幫別人覺悟,如果自己都只是一知半解,就要先修自己。同樣道理,度人自己要有功力,要有修爲,自己的船要結實才能載別人。

自心所念必有所現,所有的法門由心造,心正則法門正,心邪則法邪。學佛不能一葉障目,認爲別人都是不對的,就自己的是真的,這本身就不是正論。

祖業的延續,一個家庭的祖輩行爲有虧,沒有積福德,範圍很廣,包括祖墳、風水,即前世的善惡因緣等。如果祖上造的業不大,那麼傳到第二代就可以報完。如果是殺業,則會傳三代、四代,殺業越重,後代受的影響就越大越久。

原理類似人的身體受傷,傷輕,經過短暫的休息即可,傷重就臥牀不起,需要長期休養。後代本身有孽障,該受此類報應,纔會投入此類人家。

祖業或祖德和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環境一樣,是一個人前世的福德或孽障所決定的。前世有福德就會含着金鑰匙出生,享受祖蔭,如果孽障纏身則會生於貧困。要對子孫負責,積德行善,不可造孽,特別是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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