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不高?社保时间短?不怕!技能入户广州也很方便!
入户广州的主要方式
学历入户: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最近连续半年社保。
非统招本科+中级职称证书,最近连续半年社保。
应届生不需社保
积分入户:
高中及以上学历,最低累计4年社保,积分85分以上。
技能入户:
中等职业教育(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现单位连续1-2年社保。有技能证书。
随迁入户: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
不过有部分小伙伴
因为没有长社保,不能采取积分入户;
或者没有高学历、社保也不长,不能学历入户;
这时候,
适用低学历、低社保的技能入户是最好的选择。
技能入户
想要采取技能入户,
先了解技能入户的基本条件
无犯罪记录
年龄22-45周岁
高中、中专、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
有在广州缴纳社保
具体条件、流程、资料
请往下看
技能入户政策条件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2、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职业资格及年龄要求
一级/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级/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级/高级(紧缺工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社保要求
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高级职业资格(紧缺工种)需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二年
关于社保要求:
五险齐全(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都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 ,补缴、断缴和中途有换单位的都不算。
学历要求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技师以上的学历不受限制。
注:2017年8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说到“对部分职业申报条件进行调整”:部分职业基本文化程度即所具备的最低学历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或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所以,学历最好达到高中或以上。
证书要求
①自身有技能证书
(证书的章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具体能不能用来入户可以在申请后台提交看审核结果。
②没有技能证的,就要通过培训、考试,拿下能用来入户的技能证书。
所从事工作须与证书工种一致
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2018年4月9日,广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正式印发《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工种数量从原来的64个缩减至29个,其中,大热的电子商务师被取消,包括维修电工、会展策划师、茶艺师等工种统统取消,不再属于广州市紧缺工种。而这一调整,对于相当部分已经获得证书,却未能成功入户广州的人群影响较大。
但值得庆幸的是,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出台《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工作指南,明确规定,在今年4月11日前已取得2015版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要符合入户条件也可以按规定办理技能入户。
办理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
办理材料
下面是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后所需资料清单
一、简化后必须提交的材料(必备)
(一)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只须核验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
(二)落户地址材料。
包括落户到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地址、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单位集体户或公共集体户地址等材料。
提醒:
不需要提供居住证,但是否要查询居住记录需要等最新通知。
有最新信息更新,小编会在本文做置顶留言,只有可以再查看。
二、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异地核发的证书或证书有疑问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水平测试。
三、《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无须再扫描上传系统,而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增加单位住所地址等内容,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打印后由用人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交人才引进申报窗口。
办理流程
1、(市直单位)网上填报资料→人事户头审核并提交初审机构→网上预约→初审机构初审→市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2、(省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区属单位)网上填报资料→各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受理并初审→区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人才入户申办系统
外网地址:http://www.hrssgz.gov.cn/rcyj/
网站截图
初审受理部门
1、市直及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广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省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区属及在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各区人社局人才引进受理部门受理。
审核部门
1、市直及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广州市人社局审核。
2、省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区属及在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各区人社局审核。
审核时限
初审10个工作日、审核10个工作日。
受理地址、咨询电话
初审机构 |
受理点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办公时间 |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三楼(地铁三号线或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
38920361 |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
越秀区人社局 |
越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 |
37631711 37631712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海珠区人社局 |
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
3437134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荔湾区人社局 |
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荔湾区逢源路127号一楼 |
81376119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天河区人社局 |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四楼 |
83470847 87554158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白云区人社局 |
白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白云区政通路37号二楼 |
86360913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黄埔区人社局 |
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
82286816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花都区人社局 |
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
花都区花城路41号 |
86859343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番禺区人社局 |
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
番禺市桥平康路69号四楼代理部 |
84699620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黄埔区科学城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1楼 |
82012125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南沙区人社局 |
南沙区人才市场 |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一楼 |
34689084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
从化区人社局 |
从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从化区河滨北路科技楼五楼 |
87927631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增城区人社局 |
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增城区荔城街文化路11号1号楼1074房 |
82731139 82758916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广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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