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来源:中国网财经\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中国网财经7月2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压实公司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此次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点名了20家财险公司,并开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通报点名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井住友海上(中国)”)部分产品存在险种归属不当、费率表要素不完备、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十项问题。\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基于此,银保监会依法对三井住友海上(中国)采取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等监管措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到三井住友海上(中国)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上公司在2017年《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颁布后,立即根据指引要求,对内部产品开发管理架构、产品开发流程、各环节要求等作出了调整及强化,且同年7月,公司根据备案产品专项整治要求,对所有有效产品进行了自查整改,也按照要求报告了自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但此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暴露出三井住友海上(中国)在指引颁布前备案的部分保险产品存在不规范或者有瑕疵,且自查清理工作也存在漏洞与不足。\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三井住友海上(中国)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公司高度重视这次问题,将再次对所有已备案的有效产品进行逐一清理整改。尤其,针对家财险、意外险等个人类保险产品进行优先整改。同时,实际未销售的僵尸产品进行全面的注销清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另外三井住友海上(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六个月内将停止进行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备案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公司既定的新产品开发计划的推进,以及对客户新的保险需求的及时对应,但对公司已注册备案保险产品的经营和客户服务不发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做好日常保险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将对客户的影响降到最低。\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96352081104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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