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div\u003E\u003Cdiv class=\"pgc-img\"\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8c7f561af63c4f81b5f2a0fc70c13a4c\" img_width=\"535\" img_height=\"426\" alt=\"金元证券涉造假案被罚没4000万占净利四分之一\"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长江商报消息\u003C\u002Fstrong\u003E ●长江商报记者 郑玮\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曾任雅百特财务顾问的中介机构金元证券的正式处罚结果:罚没金元证券4000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绵飞、李喜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经查,雅百特借壳上市时,木尔坦项目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报告书》中所述的重大未开工合同之一,但在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金元证券只保存了《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其他核查工作底稿。

"\u003Cdiv\u003E\u003Cdiv class=\"pgc-img\"\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8c7f561af63c4f81b5f2a0fc70c13a4c\" img_width=\"535\" img_height=\"426\" alt=\"金元证券涉造假案被罚没4000万占净利四分之一\"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长江商报消息\u003C\u002Fstrong\u003E ●长江商报记者 郑玮\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曾任雅百特财务顾问的中介机构金元证券的正式处罚结果:罚没金元证券4000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绵飞、李喜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证监会查明,2015年,雅百特虚构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虚增营业收入2.02亿元,相应虚增当期营业利润1.5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7.09%。在这期间,金元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却未勤勉尽责,导致其出具的2015年持续督导意见以及报送江苏证监局的核查意见均存在虚假记载。同时,金元证券不仅核查“走过场”,未识别虚假供应商,还涉嫌提供虚假施工现场照片。\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18年金元证券营收11.77亿元,净利润1.57亿元,此次罚没的4000万占据了净利润近1\u002F4。\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数日前,金元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刘啸波,因涉嫌协助湖南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投资”)原董事长宋某违规承销债券,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行贿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涉雅百特造假案\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5年,金元证券与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电气)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金元证券成为山东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借壳中联电气的财务顾问。当年,山东雅百特完成借壳上市,2015年8月27日,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证券简称变更为“雅百特”。\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陈绵飞与李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签字主办人。金元证券就雅百特借壳上市独立财务顾问项目收取各项费用总计1000万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然而,经证监会查明,2015年,雅百特虚构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虚增营业收入20182.50万元,相应虚增当期营业利润14967.5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7.09%。\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金元证券在2016年4月8日出具的《2015年持续督导意见》中称,“2015年度山东雅百特与巴基斯坦的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250万美元,该工程已于2015年度完工。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超额完成本次重组的盈利预期。”与事实不符。\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经查,雅百特借壳上市时,木尔坦项目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报告书》中所述的重大未开工合同之一,但在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金元证券只保存了《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其他核查工作底稿。\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金元证券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显示,金元证券在雅百特借壳上市过程中,分别于2014年12月9日与2015年6月16日两次走访雅百特供应商上海煊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煊益),并对公司董事长李某松进行了访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李某松向访谈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先后出示了两张名片,名片显示其为上海煊益、香港西本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长。其中,香港西本为雅百特虚构木尔坦项目的回款方之一,其他5家公司均为雅百特虚构建材贸易进行虚假采购的供应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事实上,金元证券未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年报审核等任何方式关注到雅百特建筑材料购销业务异常增加,也未与会计师沟通核实公司的业务结构、盈利模式等情况。在知悉李某松担任多家雅百特供应商董事长,相关贸易业务存在异常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进一步核实雅百特与李某松所控制、安排公司的购销情况,未发现雅百特存在虚构建材销售收入的情况,其出具的《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另外,由于担心木尔坦存在战乱等安全问题,金元证券等中介机构核查人员未前往木尔坦核查该项目,而是委托申万宏源周某于9月29日晚上前往木尔坦项目现场核查。周某作为雅百特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承揽人,将实际为伊斯兰堡公交车站的照片声称为木尔坦项目现场照片提供给其他中介机构。金元证券等中介机构并未核实现场照片真实性,直接使用周某提供的虚假施工现场照片作为核查工作底稿。\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证监会表示,金元证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金元证券持续督导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绵飞、李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去年应收账款12.6亿元\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实际上,金元证券的日子并不好过。截至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97.03亿元,公司表示,主要是未到期的收益凭证余额、拆入资金以及代理买卖证券款较年初减少所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具体为,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应付债券为19.20亿元,占比为19.7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38.59亿元,占比为39.77%;代理买卖证券款29.28亿元,占比为30.18%;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款项等其他负债9.96亿元,占比10.27%。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款项12.62亿元,占比7.64%;应收利息和固定资产等其他资产3.90亿元,占比2.37%。\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18年金元证券营收11.77亿元,净利润1.57亿元,此次罚没的4000万占据了净利润近四成,另外,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4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2万元,金元证券现金流已经趋紧。\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为了缓解资金紧张,2018年3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募集资金16.15亿元。报告期内共发行15期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共计20.82亿元,仅两者就合计融资近37亿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除了上述案件,金元证券还涉及其他案件。7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金元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刘啸波,因涉嫌于2006年协助湖南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投资”)原董事长宋某违规承销债券,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行贿罪。 但因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且自愿认罪,故免除刑事处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值得关注的是,金元证券旗下资管计划也遭遇过违约,2017年金元百利医药产业二期、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金元百利惠理西藏信托FOT2号资管计划的投资者均没有能够按期兑付。\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89764063484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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