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 员黄敬)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报》,我市2个公园3个村2个单位榜上有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咸安区嫦娥文化广场、通城县秀水公园被命名为“三星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孙祠村、赤壁市黄盖湖大湾村、崇阳县金塘镇畈上村被命名为“三星级法治文化村居”,通山县南林桥镇南林初级中学、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法治文化单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三个考评组,按照“统一标准、实地考核、集中评选、确保质量”的原则,对全省申报的319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逐一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经过集中评议、集体研究,命名183个法治文化阵地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245044970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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