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元区城管执法队员对未及时驾离、规范停车位的车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线上处置,逾期未处理天元区城管大队将依据《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将违停处罚结果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据悉,天元区城管大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特别是针对违停严重的珠江北路、长江南路、莲花路、黄河北路等路段,将会进一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拳打击人行道车辆违停。

天元区人行道机动车辆违停已贴单处罚1214台次

城管队员对违章车辆贴罚单。

株洲新闻网7月30日讯(通讯员 宾慧)株洲市城管查处人行道违停处罚系统自6月26日正式上线以来,天元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坚持每天对辖区内人行道违停机动车辆进行贴单处罚,截至7月29日上午,共计贴单处罚1214台次,已交罚款20700元。

据统计,上午10时、9时、下午4时是车辆违停前三高峰期;6月26日至7月29日上午,珠江北路违停累计209台次,为车辆违停数量最多最严重路段。天元区城管执法队员对未及时驾离、规范停车位的车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线上处置,逾期未处理天元区城管大队将依据《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将违停处罚结果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

据悉,天元区城管大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特别是针对违停严重的珠江北路、长江南路、莲花路、黄河北路等路段,将会进一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拳打击人行道车辆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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