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人安居乐业之本,农人最在乎的就是宅基地、承包地这两块不动产。现在整个乡村建造用地大概有19万平方公里,其间占80%的是宅基地,但是宅基地的流通还未全面铺开,只允许在村团体内部流通,这就约束了乡村土地绝大部分产业功用的发挥。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出台了,其间对入市的规模、入市的条件,做了原则性规则,团体经营性建造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租借、典当。这就意味着,新的一轮乡村土地改革即即将启动了,农人手中的土地就成了取得产业性收入的途径。

  那么农人该怎么从中获利呢?农人所得的利益就是产业性收入增加了。长期以来农人的产业性收入比重很小,这将不利于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使得土地成了农人取得产业性收入的重要来历。

  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到现在,团体经营性建造用地入市地块已达到278宗,总的价款约50亿元,这就相当于,每亩团体经营性建造用地的均匀入市价格约为110万元。

  如此说来新的一轮乡村土地改革的启动,一大批农人或即将富起来了。农人手中如果有这三种土地,犁地、宅基地、团体经营性建造用地,一定要盯紧了,相关确权证书也要保存好了。(图片仅供参考,与正文无关)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