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2018年下半年,徐某新将南安市省新镇工业区的路沿石修砌工程承包给蔡某仁施工,但徐某新一直拖欠工资不支付,电话也不接听,人也找不到。2019年3月17日,丰州派出所接到徐某新报警称,他在3月10日被自己雇佣的工人蔡某仁及两名陌生男子胁迫签下一张1万元的借条,3月16日又遭到陌生电话催还账款,担心人身安全遭受不测,遂报警求助。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要债的实际过程中,还得注意方式方法,切不可用自认为恰当的方式要债,这名男子就因为要别人还钱,而进了拘留所。

南安:暴力讨债未果怒砸金店以示警告,男子涉嫌违法被拘

(为讨债,砸店以示警告反被拘)

7月28日下午,一店主报警称其在南安世界城的金店被砸。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所民警迅速出警,通过调取视频成功锁定嫌疑人张某钟,并于29日下午在德化将其抓获。

南安:暴力讨债未果怒砸金店以示警告,男子涉嫌违法被拘

目前,嫌疑人张某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原来,他与金店店主有债务纠纷,决定砸店警告,还在朋友圈发文:先练练手!结果,这一练手把自已练到了拘留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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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暴力讨债未果怒砸金店以示警告,男子涉嫌违法被拘

(新闻回顾:讨债不成绑架雇主)

2019年3月17日,丰州派出所接到徐某新报警称,他在3月10日被自己雇佣的工人蔡某仁及两名陌生男子胁迫签下一张1万元的借条,3月16日又遭到陌生电话催还账款,担心人身安全遭受不测,遂报警求助。

经查,2018年下半年,徐某新将南安市省新镇工业区的路沿石修砌工程承包给蔡某仁施工,但徐某新一直拖欠工资不支付,电话也不接听,人也找不到。今年,蔡某仁在丰州镇承包房屋装修,拖欠建筑材料商傅某伟的水泥、沙子等材料款,因资金短缺无法及时支付。在被傅某伟多次催讨的情况下,蔡某仁想起了自己还有一笔工资款未要回,便请傅某伟设法和自己一起将徐某新所欠的工资款要回,急于要回材料款的傅某伟同意了。

3月10日,傅某伟便打电话给受害人徐某新,谎称要购买路沿石,将徐某新骗至丰州镇桃源村。徐某新到桃源村后,蔡某仁、傅某伟及陆某桂(傅某伟的朋友)便将他强行控制,威胁他要还清工程款。徐某新称无钱支付,对方对他进行踢打,并拿绳子威胁要将他绑到山上。被控制2个小时后,徐某新被逼无奈向对方写下借条并约定一周内还款,才得以脱身。

接报后,办案民警经侦查很快锁定蔡某仁等三人。3月26日,民警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蔡某仁(男,56岁,鲤城区人)、傅某伟(男,41岁,南安市人)、陆某桂(男,31岁,湖南省人)抓获。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代价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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