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电子监控

让自己在开车时更“放心”随意

个别驾驶人难免做一些“掩耳盗铃”之事

——遮挡号牌、变造号牌

不过

这些违法行为

都难逃交警“法眼”及“天眼”

冤枉吗?看看事实是如何胜于“雄辩”的

案发情况

3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友谊大街与呼得木林大街交叉路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黑色奥迪轿车后尾部上的 白色物品引起了特勤大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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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包头遮挡号牌

这是不可能的

“最强大脑”已锁定目标

“最快的双腿”立即出动

让套牌车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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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拦截的黑色奥迪轿车尾部车牌的位置上,民警看到:车辆号牌中间的三位号码被一张白纸牢牢的给遮挡住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奥迪车司机表示, 车辆号牌被遮挡不属于自己的故意行为,并一口咬定对于车辆号牌被遮挡的事情 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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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有这块“神器”

就可以想变就变

蜀黍告诉你,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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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补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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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对驾驶员给予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

一次记12分,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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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上路,平安是福

包头交警正告交通参与者

当对法律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任何试图触碰警方执法底线的

违法行为

警方都会以“零容忍”的态度

竭尽全力依法捍卫法律权威

以确保美丽鹿城交通

有序、安全、畅通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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