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检·基层」盖州市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两高关于虚假诉讼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

为深入理解和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简称《解释》),切实保障《解释》的贯彻执行,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深入分析议案的能力,日前,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会议,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解释》的相关内容。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马晓艺检察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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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公诉部负责人佟晓红和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张鲁分别从刑事角度和民事角度对《解释》进行了重点解读。与会委员对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及其认定、“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的定型处理等问题结合各自业务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马晓艺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本次检委会专题学习,既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方案精神,也是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具体要求,更是为了加强在检察实践中能正确学习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全体检委会委员要认真学习,尽快领会《解释》的立法精神和详细内容,切实加大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的力度。

「营检·基层」盖州市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两高关于虚假诉讼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文字、图片丨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何悦

制作丨陈逸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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