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div\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 沭阳网讯\u003C\u002Fstrong\u003E 近年来,沭阳县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创新“六化”工作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一是坚持以中心化解调处为“扎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近年来,沭阳县委、县政府整合人力、物力资源,精心打造县“三中心”,即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三个中心”集建在一起,凡是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由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扎口”化解;凡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协调化解;凡是涉及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公证便民服务等事项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形成了“扎口”接访、合力化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二是坚持以网格化治理为根本,有效实现矛盾问题就地化解。去年以来,沭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这篇“大文章”。依托县、乡、村1855个网格,配齐配强网格管理员。农村网格按照“一长四员”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即一名网格信息员、一名党建指导员、一名社区民警、一名调解员。城市社区按照“一长六员”进行配备:即一名专职网格员、一名党建指导员、一名治安员、一名调解员、一名物管员、一名社保员。其中乡镇场(街道)配备专职网格管理员40名,城市沭城、梦溪、南湖三街道配备网格管理员349名,由县人社局招聘上岗,其工资标准不低于村(居)支部书记工资的80%,每年需经费1000余万元,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明确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制定了一系列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网格员每天在网格中进行巡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本网格内矛盾纠纷,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上报乡镇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乡镇网格员提出指导意见,协助化解。乡镇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不能化解的,迅速上报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通过转办、交办、督办方式,及时化解。沭阳县搭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格内矛盾问题情况明、管理细、服务精、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矛盾化解新格局。\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三是坚持以社会化参与为重点,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全县建立党员义务调解室480个,党员调解员2400人;建立乡贤调解室480个,乡贤调解员2800人;建立村(居)调解室480个,兼职调解员2400人。村(居)“三室”调解员由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群众老代表、乡贤能人组成,他们在群众中威望高、情况熟、说得响、化解群众身边矛盾纠纷效果好。沭阳县颜集镇周项村村民张超兄弟三人,家中80多岁老父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三人儿子、儿媳妇都不愿照顾老人,老人无奈之下找村党员义务调解室,党员调解员黄宜龙及时找老人的儿子、儿媳妇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对老人的儿子、儿媳妇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了错误,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去年以来,村(居)“三室”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9100起,其中,党员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2100起;乡贤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3400起;村(居)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3600起,走出了一条群众自治、自调、自管的矛盾纠纷社会化解新路子。\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四是坚持以行业化调处为关键,确保重大复杂疑难矛盾化解在行业内部。在全县相关部门设立“专业调解室”20个,主要对部门内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通过“交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医调对接”等途径,进行合力化解。去年以来,全县部门“专业调解室”共化解行业矛盾纠纷5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五是坚持以信息化平台为载体,推动各类矛盾问题全流程监管。建立全流程管理系统,组织专家远程调解,开展在线法律咨询。创新案例调解模式,组织开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专门制作微视频进行推送,供群众在调解时参考借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六是坚持以差异化考核为杠杆,强化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沭阳县委、县政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乡、村调解员工资待遇由财政负担;司法局派驻县法院的调解员、各乡镇矛调中心调解员实行按件奖励,对法院委托调解的纠纷,成功化解一起奖励200元,成功协助县法院送达1名当事人奖励30元,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线索,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查实的,每提供1件,奖励100元。加强考核管理,把无讼村(居)创建、乡镇万人起诉率等指标纳入县综合目标考核,与平安建设考评挂钩,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评比活动,对各村(居)涉诉矛盾及纠纷化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位居全县前列的授予“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并给予适当奖励。人民调解员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工作考核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每半年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调解员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力的地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严格兑现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一批调解专家及首席调解专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祁锡江 周祥)\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center\"\u003E\u003Cbr\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2041929156644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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