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12月14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芹妨害公务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芹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6年12月9日,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胡永书拐卖人口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永书犯拐卖人口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淮南检察发布

淮南检察发布|凤台县检察院对淮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提起公诉/李绪旺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决

凤台县检察院对淮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6-12-13 11:47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支持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对王某等人和单位提起诉讼,办理淮南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2016年12月9日,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胡永书拐卖人口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永书犯拐卖人口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予以追缴。

2016年12月14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芹妨害公务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芹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2月9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绪旺猥亵儿童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绪旺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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