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彬称,后来他被警方告知案件关键证据丢失,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的条件,“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签署一份协议,补偿58万元,要我承诺不要再向上级申诉。协议称,永城市公安局(甲方)一次性补偿王彬(乙方)58万元,协议签订后10日内付清,并不停止对王小丹被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2001年12日,河南永城16岁女孩王小丹在家中被人杀害。其父王彬3天后在玉米地发现小丹的遗体。2011年,曾有一名嫌犯落网,并来到王斌家中指认现场。但随后警方遗失证据案件侦办陷入停滞,嫌犯因羁押期满被放。王彬表示,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目前,当地警方一名时任中队长已被采取留置措施。为何女孩的遇害证据会遗失,这其中有何内幕呢?

16岁女孩家中遇害 警方遗失证据致凶手逍遥法外 女孩家中遇害警方遗失证据案件侦查结果

遇害女孩

女孩遇害案件回顾

18年前,河南永城村民王彬的女儿王小丹遇害,时年16岁,尸体在村里玉米秸秆垛发现,当时下身赤裸,裤子被脱到脚踝,疑为奸杀。“嫌疑人付某艳(男,或已更名)潜逃10年被抓获,我给公安送过锦旗。”王彬称,后来他被警方告知案件关键证据丢失,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的条件,“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签署一份协议,补偿58万元,要我承诺不要再向上级申诉。”7月30日,王彬称,消息被报道后当地派出所领导前往他家了解诉求。他说诉求很简单,就是追查凶手,惩处丢失证据、涉嫌渎职人员,以及告知他这些年来警方到底侦办了什么。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督查部门称,领导很重视,已批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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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登记卡

18年前,女儿王小丹被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永城市公安局将部分关键证据遗失,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条件。

王彬怀疑其中有人渎职,但当地警方和他签署协议,补偿58万,要他承诺不向上级申诉。

诉求很简单,就是追查凶手,惩处丢失证据、涉嫌渎职人员,以及告知他这些年来警方到底侦办了什么?

警方:有条件补偿58万欲了结此案

王彬提供了一份书面《补偿协议》,协议双方分别是他和永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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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为2001年底,龙岗乡王楼村村民王丹(即王小丹)被害,证据遗失原因为“多种”。协议称,永城市公安局(甲方)一次性补偿王彬(乙方)58万元,协议签订后10日内付清,并不停止对王小丹被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记者注意到,协议约定乙方承诺不再就侦办案件工作向上级单位进行申诉。落款处有永城市公安局红色公章,以及王彬签字、手印,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

王彬说,警方告知他是搬办公室时丢失的。 当月他就收到58万元钱,其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显示,户名王彬,账号尾号为0071,对方户名为:永城市财政局。

遇害女孩父亲:警方未反馈过侦办信息

按照王彬的叙述,其女儿王小丹(又名王丹)18年前遇害,时年16岁,尸体在村里玉米秸秆垛发现,当时下身赤裸,裤子被脱到脚踝,疑为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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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王彬,河南永城龙岗镇王楼村。 组图/受访者提供

“嫌疑人付某艳(男,或已更名)潜逃10年被抓获,我给公安送过锦旗。付指认现场时很多村民围观,他说了是怎么作案的,在我女儿房间作案,后藏尸村里的玉米秸秆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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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遇害现场

王彬称,后来他被警方告知案件关键证据丢失,比如血衣、床单、绳子等,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的条件。

“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签署一份协议,补偿58万元,要我承诺不要再向上级申诉,他们也承诺不停止案件的侦办、调查取证。”

王彬说早就有要求惩办渎职人员,但是,对方称“处理人对你也没好处”,他无奈收了协议书和永城市财政局转来的补偿款。

日前,永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警方没有停止案件侦办。

然而,王彬却说,“五年过去了,他们没给我反馈过任何侦办信息。”

王彬:以前分别给检察院、纪委等都反映过,大多没有实质有效回应。前不久又看到扫黑除恶力度加大,又燃起新希望,我请求上级打击犯罪,同时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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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生前照

时任中队长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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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补偿家属协议曝光后,新京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人民网、中青网、腾讯新闻、搜狐新闻、新浪网、凤凰网等纷纷予以关注。

其中,羊城晚报在时评版还发布陈广江的评论,丢失命案证据,岂能拿钱“封口”?

这篇评论指出,警方丢失命案关键证据本已是难以原谅的过错,事后不仅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反而与被害人家属签署附带限制条件的补偿协议,可谓错上加错。

补偿协议称,不停止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但没有迹象显示警方在积极办案,被害人家属的“反悔”情有可原。

评论最后说,相关部门显然不能止于表态,而应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把一个个问号拉直,给被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让社会看到公平正义。

潇湘晨报记者搜索查证,永城市公安局7月份刚被当地市政府予以表彰,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原因是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上述事件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永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7月26日上午成立专案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彻查此事,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肃追责,依法严惩,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通报还称,7月26日,永城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7月31日对物证丢失的责任人、时任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朱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永城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对“2001·12·03”命案全力侦破,案件调查侦办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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