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财产不旁落,现在很多老年人会先立好遗嘱,遗产继承一直是件大事,关于遗产的纠纷甚至不仅仅存在于兄弟姐妹之间,很多有继承资格的亲属都为了争夺遗产反目成仇。有的时候甚至老人还没有去世,关于财产的战争就已经开始;不少人将继承财产作为赡养老人的条件,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家住四川成都的王奶奶,已经退休多年了,老伴去世以后就一个人独居;近两年身体不好,开始想到养老和遗产的问题。王奶奶膝下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重男轻女的思想让王奶奶毫不犹豫的将财产全部交给了儿子。

2019奶奶3月。成都的王奶奶旧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儿子儿媳以工作忙为由没有陪护,一直是女儿请假在照顾。然而,王奶奶还要求女儿跟儿子一起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受到了女儿的拒绝,最终,一家人对薄公堂。

王奶奶认为自己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她对儿子女儿尽了抚养的义务,儿子女儿必须共同承担医疗费用。而女儿则认为母亲没有留一分钱给自己,财产全部给了哥哥,而哥哥拒绝把这笔钱拿出来给母亲治疗,反而要求跟自己平摊治疗费用这不合理。

这种情况是在不在少数,特别是家里兄弟姐妹多的时候,一般相互之间就会约定谁继承财产谁就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无论是生活费还是医疗费等等,都由继承者来承担。但是,这样的私下约定真的具有法律效应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父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子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责任不因继父母的身份改变、也不受是否继承财产影响。在上诉案例中,虽然王奶奶将财产全部留给儿子的做法有失偏颇,但这不是女儿不赡养的理由;而王奶奶的儿子得到了财产却不拿出来给王奶奶治病,要求与妹妹平分治疗费的做法也是不对的。最终在判决中,要求王奶奶的儿子将从父母处所得财产用于治疗,治疗费用超出时由兄妹二人共同承担;并且,兄妹二人对王奶奶有着同等的赡养义务。

实际中,因没有分的财产就认为自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的人可就注意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哪怕你一分钱都没有分到,只要你的父母养育了你,你就应该赡养父母!只是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公平的考虑,获得财产多的子女,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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