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焊割引火灾,工头及工人双双被拘
案件经过
9月20日,赣州章贡区,工头林某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无证电焊工林某违规作业,在切割广告牌时,焊渣掉到广告牌下部塑料外壳引发火灾。
判罚结果
章贡区公安分局对涉嫌无证电焊作业的林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涉嫌指使无证人员电焊明火作业的林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焊是一种明火作业
如果电焊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
不懂或忽视了安全防护工作
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
就容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切勿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