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的执行|天涯赖客拒不还钱,四处逍遥,网络追逃使其无处遁形
2018年10月10日上午九时,一辆广西河池牌号的法院警车驶出湖南省常德市火车站看守所大门,开始了1200多公里的返程,车上坐着巴马法院四名执行干警及被押解回巴马的一名湖南籍被执行人洪某。
案件摘要
被执行人洪某在巴马县城经商期间,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于2017年10月10日向巴马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于2017年12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即按照同等过错责任,被告洪某应当赔偿原告李某15万余元,除事发当时已经预付的5万余元之外,还应当再赔付10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执行人李某于2018年2月7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一把辛酸泪
执行攻坚战
立案受理后,巴马法院立即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洪某,但电话已停机,跟我们法官玩起了“捉迷藏”。
巴马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千里迢迢赶到湖南津市市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书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天,我院执行人员请求当地法院予以配合,当地法院院长非常重视,立即委派执行局副局长王法官引路随行,很快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家。
千里之行并未得到如意的结果
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已与父母分家,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未归,家人表示与其失去联系。王法官把巴马法院的案件当做自己承办的案件一样对待,耐心释法做被执行家人思想工作,但其家人称不清楚交通事故一案,且年事已高,不同意代签送达法律文书,只能留置送达,并引导其家人协助被执行人及时兑现赔偿。
花样百出:一千个借口不还钱
送达后,被执行人与执行人员有了电话联系,并答应在2018年7月底之前先兑现一部分偿款,过后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总以“我最近比较困难,下个月再给”的借口拖延,“老赖”的身份终是暴露了。
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3日提起刑事自诉,巴马法院依法决定对洪某实行逮捕。巴马县公安局收到逮捕令后,即把洪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全国一盘棋
2018年10月5日16时20分许,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局常德车站派出所接到常德火车站实名制验证系统报警,信息显示在逃人员洪某已经检票进站,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在常德火车站一号候车室内进行查缉。
16时30分许,在逃人员洪某被警方抓获。巴马法院干警接到通知,再次千里迢迢赶往湖南,将被执行人解押回巴马看守所,对被执行人予以刑事拘留。
故事插曲
洪某
我都服了你们了,这么远还能来抓我
执行人员
我们是申请执行人的希望,天涯海角,我们都能找到你
洪某
我就在车站坐一会儿,都被你们抓了
THE END
随着被执行人洪某被巴马法院干警成功从湖南省常德市押解至巴马县拘留所,一场跨越数千里的执行至此也告一段落。
在此还是要提醒各位朋友!
“老赖”黑名单真的很厉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小编后语
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毒瘤”。巴马法院坚决斗争到底,根治失信“老赖”这一顽症,用法律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