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避而不见的“老赖”终被“清房”!淮阴避而不见的“老赖”终被“清房”!

3月20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现场,在淮阴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被执行人物品进行了逐一清点搬离。

淮阴避而不见的“老赖”终被“清房”!

2011年,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彭某某二人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淮安市淮阴区某小区房屋,双方约定由被告彭某某所有。同时,彭某某负责该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

而此后,被告彭某某却未能及时按月偿还贷款,二人又协商将房屋过户刘某某,同时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义务由刘某某承担,彭某某继续居住在该套房屋内。

淮阴避而不见的“老赖”终被“清房”!

直至2018年7月,因偿还房屋贷款及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等问题,双方之间矛盾愈加升级,在同彭某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某将其诉至法院,主张被告搬离房屋。

法院判决彭某某搬离并返还所居住房屋。然而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某却并未按既定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反而将该套房屋的门锁进行了更换和加固,同时,对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及申请人避而不见。

淮阴避而不见的“老赖”终被“清房”!

今年3月初,在依法对彭某某作出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申请人刘某某再次联系承办法官陈国君请求尽快处理,综合考虑案情,该院最终决定采取强制“清房”行动。

上午10时许,在结束对该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搬离等程序后,房屋顺利交付申请人刘某某,案件执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