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如果遇到需要维权的问题,

一定要尽早维权,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觉得越晚维权自己就能更多的利益,

这样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2008年6月,

张某进入某公司当人部门主管,

并在2009年6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来是顺风顺水的,

但2013年7月21日,

公司人事总监忽然通知张某,

由于其近段时间的工作表现不佳,

要将他的工作岗位调整为普通职工,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调岗后,

除了工龄、奖金有所改变之外,

其他的待遇不变,

当时张某也未对调岗通知表态,

调岗后,

张某每月的实际收入减少800元。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2013年10月,

张某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以单位擅自调整他的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法院经审理认为,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方式,

而且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

当事人也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所以法院判决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当事人错就错在,

维权太晚了,

都已经在调整后的岗位上默认工作了一个月,

又没有书面拒绝,

所谓的“你没拒绝,我就当你同意了,”就是这样的吧。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所以,

维权一定要趁早啊,

不能等,

等到黄花菜都凉了,那还有什么用了?

维权要及时,逾期可能会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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