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日前该局制定了《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若环卫服务企业发生环卫作业车辆跑冒滴漏、非法运输生活垃圾至市外倾倒等不良行为,将对其实行黄牌或红牌警告,警示期内,直接影响环卫企业在本市投标活动。《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不良行为记录指环卫企业在本市从事环卫作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服务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查实、认定所形成的记录。

记者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日前该局制定了《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若环卫服务企业发生环卫作业车辆跑冒滴漏、非法运输生活垃圾至市外倾倒等不良行为,将对其实行黄牌或红牌警告,警示期内,直接影响环卫企业在本市投标活动。失信处罚机制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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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30多年来,我市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基本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环卫服务市场化体系,逐步形成了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发展。但也存在市场过度细分、企业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行业自律不够、部分企业信誉度差等问题,制约了环卫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因此,从2017年上半年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全市环卫行业服务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在掌握当前我市环卫行业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在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基础上,征求各级环卫管理部门、环卫行业协会、环卫服务企业、市司法局及专家等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完善该办法的内容,并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不良行为记录指环卫企业在本市从事环卫作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服务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查实、认定所形成的记录。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环卫检查、执法检查、行走深圳、委托第三方巡查等监管手段采集认定环卫企业的不良行为,街道办事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采集认定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卫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划分为黄牌警示不良行为和红牌警示不良行为。黄牌警示不良行为及红牌警示不良行为的具体行为描述均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其中黄牌警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了未按环卫服务合同履约、造成3人以下重伤的且需承担责任的环卫安全事故等一类行为,而红牌警示不良行为则主要包括不按合同约定运输垃圾到指定场所、非法运输生活垃圾至市外倾倒、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围标串标等一类行为。

环卫服务不良行为在纳入诚信管理后,环卫管理部门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环卫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察频率,增加抽查项目。同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亦将作为环卫服务企业评标、定标、合同续签的重要参考事项。

考虑到环卫服务企业作业规模的大小会对黄牌警示不良行为的数量产生影响,受到黄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的环卫服务企业将根据警示期内黄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的数量和环卫作业规模在招投标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城管环卫诚信评标分值。而受到红牌警示不良行为记录的环卫服务企业,在警示期以内,在招投标中扣除全部城管环卫诚信评标分值。并且在环卫服务项目招标时,同等条件下环卫服务项目采购人将优先选择没有受到黄、红牌警示的环卫服务企业承接项目。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失信处罚机制将有效提高环卫服务企业的自律度,提升环卫服务质量,规范环卫作业服务市场的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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