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法院审结首例破产清算案

2019年3月14日,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代表及公司管理人来到江南区人民法院,在见到民二庭法官时,债权人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送上“快速结案款到位,高效为民办实事”的锦旗,表达了对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这一幕

源于民二庭审结的首例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出资于2010年10月经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等。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37位当事人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得不到履行,这其中还包括15位被拖欠工资的公司员工。

2018年8月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余方利的申请裁定受理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江南法院审理。2018年9月14日,本院决定指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审理中,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故意躲藏,对破产存在对抗心理,清算程序的推进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

管理人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既没有银行存款,又无其他财产。后经法院积极向城区党委的汇报中得知到,城区政府征收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土地的赔偿款尚未进行支付。届时,法院告知管理人向城区政府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划付申请。同时,法院第一时间向城区政府出具了案件材料及协助函件,在各方的相互协作下,最终保证了这笔赔偿款顺利到位,成为该破产清算案成功审结的关键。

江南法院审结首例破产清算案

2019年1月11日,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的执行职务工作报告、核查债权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出的管理人报酬方案、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报告。经法院核查确认,该公司到期债务总额为448400.07元,可供清偿的财产为380000元,债权清偿率可达84.50%,从拿得胜诉判决到无财产可执,最终又实现了债权。

2019年2月27日,江南法院作出裁定,确认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按照《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完结。该院受理的第一例破产清算案件成功审结。

目前

已确认的债权均已按照分配方案的规定获得清偿,广西南宁桥牌木业有限公司正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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