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禹贡》作品的诞生,并不是战国时期人士对大禹与夏朝历史的记述与记载,而是对当时国家治理的方案,不是史书而是规划方案,这是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的历史事实。即此一点就可以断定《禹贡》作于公元前483年之后,如果我们把《禹贡》作为夏朝史官甚至是大禹本人的著述,其对夏朝历史研究的误导作用,可谓大矣。

为何《禹贡》被认定是伪作?其实际价值与意义何在?

《尚书》与《史记》的历史地位毋庸置疑,但因中国历史的久远,流传过程中的客观因素与人为因素,需要对《尚书》与《史记》中的一些谬误加以纠正,正本清源,以使《尚书》与《史记》成为中国史书经典中的经典。《禹贡》在《尚书》与《史记》中的价值与真实性,必须重新认识与明确,以推动中国历史研究与考古研究的深入发展。

《禹贡》为《尚书》中的名篇,《史记·夏本纪》及《汉书·地理志》均收录《禹贡》全文,《禹贡》的历史价值与地理价值由此凸显,成为我国历史研究与考古研究中最重要的参考文献。《禹贡》虽然托名为大禹所作,其实却是战国后的作品。以前的学者都以为《禹贡》为夏朝史官甚至是大禹本人的著述,现在早已为学界所否定。

为何《禹贡》被认定是伪作?其实际价值与意义何在?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认为《禹贡》为周初人所作;史念海在《论〈禹贡〉的著作时代》一文中,则据《禹贡》中有“南河”、“西河”之称,认定作者为魏国人;顾颉刚认为出自战国时秦国人之手;此外还有日本学者内藤虎次郎的战国末至汉初说。

《禹贡》为战国时期、战国人作品,具体的证据很多,最主要的理由是《禹贡》中所记的不少地理状况都是战国时的现象,有的地名和水名甚至要到战国后期才出现,如果真是大禹所作,他岂能未卜先知。《禹贡》中提到一条河“菏”,菏指菏水,是公元前483年吴王夫差为与晋争霸而开凿的一条运河。即此一点就可以断定《禹贡》作于公元前483年之后,如果我们把《禹贡》作为夏朝史官甚至是大禹本人的著述,其对夏朝历史研究的误导作用,可谓大矣!

《左传》是中国古代一部编年体的历史著作,记述范围从公元前722(鲁隐公元年)至公元前468(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作于公元前403~前386年之间 ,实际成书时间当在战国中期。作者左丘明(约前502—约前422) 春秋末期鲁国人。

为何《禹贡》被认定是伪作?其实际价值与意义何在?

在《禹贡》明确记载的九州,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在《左传》的历史记载与事件记述中,却却无一处提及九州中的任一州名。由此可见,九州的具体概念在公元前468年以前并没形成,以大禹治理九州来研究夏朝历史地理,是一个严重错误的夏朝历史观。中国史学界与考古界以《禹贡》记载为标准的对夏朝历史研究,发生了原则性的错误,其研究成果的可靠性也就毫无价值。

可以说《左传》作者左丘明在去世时的公元前422年,并没看到《禹贡》作品,并没有收到九州概念的影响。而司马迁却受到了《禹贡》的影响,并对《禹贡》深信不疑,记录在《史记》著作里。

为何《禹贡》被认定是伪作?其实际价值与意义何在?

《禹贡》实际是一篇具有宏图大略的治理国家方案,撰著这篇《禹贡》的人士根据设想在当时诸侯称雄的局面统一之后,提出的宏伟治理国家蓝图。这是一个宏伟周密的方案,不与寻常相等,故托名大禹,企望能够得到实际的施行,并希望得到当权者的欣赏与重用。这篇《禹贡》以地理为径,分当时天下为九州,这是撰著者理想中的政治区划。此外兼载山脉、河流、土壤、田地、物产、道路,以及各地的部落,无不详加论列。《禹贡》作品的诞生,并不是战国时期人士对大禹与夏朝历史的记述与记载,而是对当时国家治理的方案,不是史书而是规划方案,这是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的历史事实。《禹贡》为后世大中华地区的国家管理提出了整体构想,其积极意义影响也极为重要。

为何《禹贡》被认定是伪作?其实际价值与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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