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到齐,立下的遗嘱等于没用?看完律师怎么说
来源:公号-法乐乐;获得授权转载!
最近在追一正午阳光的新剧《都挺好》,
该剧目前还没有展现出剧与名相符的趋势,
父母偏心,卖房为儿子娶妻、上学,
到了女儿这里却一毛不拔,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
或许真的到对儿子“心寒”的那一天,
才能真正发现“小棉袄”的温度。
人们也在不断的议论,
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这样的家庭吗?
别慌,戏剧来源于生活,
可往往比生活更精彩!
案情简介近日,一位网友在网络上寻求法律帮助,称自己的大姑想要立一份遗嘱,将两栋房子给两个儿子。但是女儿表示异议,所以在订立遗嘱和进行公证时不肯出现。
现在遗嘱立好了,可却有人说订立遗嘱时儿女必须到齐,否则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儿女不到齐,立好的遗嘱一点用处都没有吗?
乐乐普法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以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准。
立遗嘱的过程中不需要继承人在场,所以只要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遗嘱人通过真实意思进行表示,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
继承人是否到齐、是否接受遗嘱与遗嘱本身是否生效无关。所以,本案中,女儿不到场并不影响遗嘱效力。
01、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在法律上叫遗赠)。
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02、公正遗嘱具有排除效力,优先效力和证据效力。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订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
03、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但是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也就是说有公证遗嘱的应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立遗嘱是单方行为,即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过程中也不需要继承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