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工作

的通知

冀品会〔201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质量强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优化升级,构建我省特色鲜明的品牌培育机制,认定和推介更多享誉中外的河北知名品牌。结合我省品牌建设需求和品牌工作实际情况,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成立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委员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一批国内外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具有代表性的河北知名品牌。

二、认定标准

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内外品牌发展理论、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认定评审工作需求,依据《河北知名品牌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开展技术评价和认定工作。

三、认定机构

为保证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信力,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由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成立河北知名品牌认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四、认定基本条件

(一)河北知名品牌(产品)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产品有自主注册商标;

2.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

申报产品须列入《2019年河北知名品牌(产品)评价目录》(附件1)并达到申报产品销售收入水平;

3.企业须提交申报产品近两年内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申报产品如果无近两年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的,可提供由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抽样、封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产品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5.产品生产技术、工艺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6.申报产品具有较高品牌优势,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顾客满意度、社会信誉度高;

7.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8.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河北知名品牌(服务)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北省内注册经营3年以上; 2.企业使用注册商标或形象标识满三年,企业建立有完善的品牌使用、管理、保护制度;

3.具有创新性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社会服务需求;

4.申报服务项目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5.服务质量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

6.企业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能有效控制服务质量并持续改进;

7.顾客满意度、社会美誉度较高,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

8.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9.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可选择通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推荐申报,也可通过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认定过程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并同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信用核查。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北等社会信用大数据平台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核查。

(三)材料评审。依据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采集、核查和评价。

(四)现场抽查。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按照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拟认定企业的15%。

(五)认定委员会审议。认定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和现成抽查情况,结合企业信用整体情况,审议并通过河北知名品牌候选名单。

(六)公示。将审议通过的公示名单在网站、省内主要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宣传发布。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通过权威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并进行宣传报道。

六、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信息,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申报单位可登陆河北品牌网(http://www.hbpinpai.com)下载有关申报表格。

(二)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至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河北省开展2019年度知名品牌认定工作 9月30日前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