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气温超过37℃ 11点至16点严禁室外作业】市住房城乡建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和相关单位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通知要求,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施工单位11点至16点进行室外作业。

通知要求!气温超过37℃ 11点至16点严禁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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