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地产界流传最广的新闻,便是厦门万科白鹭郡“退钱”事件。

  事情的起因在于,网传该盘新组团“打六折”出售,之前购买过的老业主不满意,因此万科给每户老业主退款了100万。

  但随后,厦门万科白鹭郡官方微信对此进行了说明:由于项目不引温泉入户,产品发生变更,所以给客户做出了相应的补偿——接收退款20万,或者退房。并没有每户退款100万的说法。

  无论事实如何,给客户退钱是真,产品未能达到合同规定也是真…购房合同中的陷阱与套路可谓防不胜防。

  房子,作为很多人一生的财产所得,其细枝末节的变动都牵动着购房者的心。

  这不,除了厦门万科别墅退款事件外,广州万科近期也陷入了维权纠纷。

  事件:收楼后业主聊天

  发现电商费用大有猫腻

  位于天河区智慧城的万科云城米酷曾是广州市商办物业的业绩榜首,总共卖出了9000余户18-35方的平层、错层、复式公寓产品。

  其中,B区某栋楼的业主们在收楼后组织了业主群,日常会探讨一些租金税费之类的事宜。

  今年9月某一天,其中一位业主表示,其佛山的物业受到三水某盘追讨电商费成功消息的鼓舞,决定组织维权;因此,想问一下广州万科云城米酷这边的电商费的情况。

  谁知消息一出,群里便炸开了锅,经过业主讨论,发现同一栋楼的物业,大家的电商费用缴纳情况却是天差地别:有交了的,有没交的,有交了2万的,也有交了5万的……

  通过群里信息,大家惊觉自己的电商费用可能有猫腻;因此现阶段,正在组织维权,并且向房产频道进行了爆料。

  业主:正在组织维权

  希望万科退回不实电商费

  以上录音为记者与万科云城米酷的业主的部分访谈内容;除了录音之外,还有几位业主向记者进行了文字爆料:

  

  A女士爆料说:

  

  我家的电商费是2.5万元,中介说这叫做“进场费”,也是开发商收的,只是由中介代开收据。之所以另外收,不开发票,是因为到时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可以省一部分税费。

  (A女士的电商费收据)

  

  

  B女士爆料说:

  

  我家收取的电商费是2万,多于购房合同总价支出的这2万元,万科云城米酷销售中心只是给出了一张手写收据,并没有发票,收款项目还是信息服务费。

  (B女士的电商费收据)

  

  

  C女士爆料说:

  

  我是万科自己开的电商费收据,或者叫做团购费收据。万科说我可以享受到2.5万抵扣9万的优惠,那我实际支出的购房金额,是不是应该比我的购房发票金额少9万呢?然而并没有,所以我希望追回我的2.5万。

  (C女士的电商费收据)

  

  1、电商费/团购费并不统一,金额与开票单位都不一致,所享受的优惠与折扣也不一样,案场非常不正规;

  2、这些“XX万抵扣XX万的优惠”并没有书面证明,这笔金额也并不在购房发票中;也就是说,最终业主们用高于购房合同价X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间公寓,没有享受到任何实际优惠;

  3、部分收据连抵扣房款的信息都没有,直接就是信息服务费,不知道这笔费用究竟用于何处。业主认为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要求提供任何信息服务,不应该支付高达2万元的信息服务费。

  那么,针对业主们的问题,万科云城米酷的相关工作人员又有什么答复呢?记者前往万科云城米酷销售中心,得到了万科方的官方答复。

  万科:电商费不能退

  最多开“服务费”发票

  

  万科云城米酷工作人员的回复如下:

  1、万科销售人员表示,所有人都缴纳了电商费,不可能有人没缴纳,不承认电商费收取标准不一的做法;

  2、销售人员补充到,电商费金额不同,是因为每个阶段的优惠不一样,这个优惠确实没有在总房款里体现,购房者实际支付的费用与购房发票的金额是不一样;

  3、万科的财务表示,电商费可以开服务费的发票,以服务费发票的方式给到购房者。

  

  很明显,万科给出的解决方式就是“开服务费发票”,而万科的业主们对此并不买单。

  由于此类维权事件非常专业,因此记者求助了来自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我们来看看律师的建议:

  律师:如果不能证明电商费确实抵扣了房款

  购房者可拿回全部电商款

  

  沈佳鹏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1、首先,电商费和团购费并不是法律的概念,是发展商的一种促销手段,如果货能对版,是不违规的。

  2、电商费通常以“XX万抵扣XX万”的形式存在,如果不能证明购房者确实享受了这个房款优惠,是可以追回的;比如总房款100万,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是“5万抵扣15万”,如果最后总房款不是85万,法律一般是支持购房者讨回的。

  3、在过往的案例中,大部分也是能够胜诉,维权成功的。

  比如该律师事务所前年就成功追回过一笔电商费用维权案例,中介返还了业主全部电商费用。

  

  某购房者2016年7月11日与作为佛山某相关地产商代表的电商公司签订了《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该申请书约定,购房者交纳五万元优惠费后,可享受房宝贝VIP优惠,购买相关房产可享受十五万元的优惠。购房者于当日向该电商公司交付了五万元的优惠费,并与相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此后电商公司却未按照《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中约定,使购房者享受到十五万元的房价优惠。购房者将该电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支持购房者的诉讼请求,确认相关合同于起诉之日解除,电商公司返还其“VIP优惠费”5万元。

  

  其实,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不允许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自此之后,业内通过电商费、团购费等变相向购房者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已经大大减少。广州在严控监管下,房地产销售的过程与价格也越来越透明,市场越来越规整。

  本次万科云城米酷电商费用维权事件,不仅在于电商费用不合乎规定,没有使得业主享受到真正的房价优惠;更在于差别对待购房者,收费不统一,因此引得业主集体不满。

  那么,碰到此类事件应该如何解决呢?

  

  沈佳鹏

  发展商及买房中介经常通过“X万抵XX万”等形式,对购房者进行房屋销售,购房者办完手续买到房屋后才发现,当初“X万抵XX万”的承诺并没有兑现。此时,购房者应当坚定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如果一定要签订类似合同,最好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审核,不然很容易掉进合同圈套。

  最后,购房者如若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相信法律的力量,依靠法律手段来帮助自己。也可以随时关注房产频道,扫描以下二维码加记者微信,依靠媒体的传播力量,曝光各式各样的房地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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